看了《观察者网》的一篇博文,讲述了多名追星女生的荒诞事迹,不得不感叹一句——人间闹剧!
玩物丧志
记者询问一名16岁追星少女W:“为什么非要给偶像打榜?”
对方回答:“他需要我来守护啊!榜单对偶像很重要,排名高,商单就会多,他的事业发展也会更好。我可是死忠粉,绝不白嫖。”
或许有人会好奇,记者为什么要询问这位追星少女W,原因是其与其父亲双双进了医院。一切源于W的追星行为,不仅在生活里沉迷其中,而且上课时也会浏览与偶像相关的资讯,甚至不惜逃课跑去参加签售会。久而久之,W的成绩出现了大幅度下滑,从而引起了家长的注意,了解之后才发现,W不仅以交书本费为由欺骗父母,还偷偷用父母的手机给自己转账几千元,最终目的就是为了氪金追星。
W父亲知晓了此事,决定与W谈一谈,不曾想话不投机,W情绪失控摔了杯子,砸伤了W父亲。W父亲气愤之下动了手,导致W手部挫伤,于是父女二人都进了急诊室。
由此不难看出,追星行为已经严重影响了W的生活和学习,如果就此沉沦下去,势必会改变其人生轨迹。譬如原本可以成为白领,那么现在只能去工厂拧螺丝了,典型的玩物丧志。其实站在旁观者的角度上,相较于W的前途,大家更关心她为什么会说出“他需要我来守护……”那段话?或者换一种说法,究竟是什么人向W这样的女生灌输了此种概念?
一切皆为利来
博文中给出了答案,认为明星红与不红是有量化指标的,打榜就是当下一种声援偶像的方式。“大粉”(指有号召力、有影响力的粉丝)先是定义偶像的特质,再阐述偶像为什么值得崇拜,接着再来一波动员,例如“你的哥哥值得更好的”“一定要让哥哥的排名保持住,后面追得紧”“动动手指,你忍心他被嘲笑吗?”等等。一番操作下来,普通粉丝非常容易受到蛊惑,一方面不遗余力氪金,另一方面沦为了网络暴力的急先锋,在各种互撕、屠广场的闹剧中充当了打手。
看到这里,想必有人会问了,“大粉”这么做的目的何在?
一切皆为利来,但凡对娱乐圈稍有了解便知,类似明星后援会等粉丝组织,幕后的实际掌控者皆为艺人及其经纪团队,而“大粉”恰恰是粉丝组织的骨干。如果将粉丝经济视为一条产业链,粉丝组织则在其中扮演着“白手套”的角色,艺人及其经纪团队不方便出面的事情,几乎全部由粉丝组织来抛头露面,包括组织氪金、互撕、屠广场等等。
举一个例子好了,如今的华语乐坛“人红歌不红”已成常态,可那些“人红歌不红”歌手的专辑偏偏能够大卖,这便是得益于粉丝经济。原本买一张心仪歌手的专辑,算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可粉丝组织和“大粉”非要以“一定要让哥哥的排名保持住,后面追得紧”来制造焦虑,煽动普通粉丝超量购买,从而促成氪金,然后赚得盆满钵满。
娱乐资本论
至于哪些人会赚得盆满钵满,自然是艺人及其经纪团队、“大粉”,普通粉丝只不过是待收割的韭菜。估计此时会有粉丝跳出来反驳,一种是“大粉”这类人,骗钱的把戏被拆穿了,一定会反击的,并抛出各种“扣帽子”的文案,比方说耳熟能详的“拿钱来黑”。另一种是无法自拔的粉丝,他们坚信自己的哥哥人品优秀,不屑于干此等龌龊之事。不管什么事都不允许上升到自家哥哥身上,千错万错全是别人的错,不然便是羡慕嫉妒恨。
诚如邓宁格所说:
当利润达到10%的时候,他们将蠢蠢欲动;当利润达到50%的时候,他们将铤而走险;当利润达到100%的时候,他们敢于践踏人间的一切法律;当利润达到300%的时候,他们敢于冒绞刑的危险。
娱乐圈的天价收入早已脱离了合理的范畴,利润远不止300%,艺人也是普通人,同样会难以抵御诱惑。假如艺人真的品格高洁,那么请先自行解散粉丝组织,同时亲自出面宣布,自己不承认任何打着本人旗号的粉丝组织,并提醒粉丝不要加入任何粉丝组织。另外还要郑重声明,呼吁粉丝不要超量购买与本人相关的商品,凡是怂恿粉丝氪金的个人或组织,切勿相信并远离。对于有货真价值代表作的艺人而言,上述建议其实并不苛刻,即便收入会减少,但不至于伤筋动骨。可在“人红作品不红”的艺人看来,无异于断了其生路,多半会从顶流跌至三、四线,甚至是查无此人。
结语
显而易见,除非相关部分出台硬性规定,否则99.9%的艺人不会主动为之。与攫取巨额相比,别人家孩子的人生根本不值一提,什么社会的榜样、时代的楷模,统统是道貌岸然的伪装。当然了,不少人都注意到了粉丝经济的危害,大声疾呼者早已有之,但相较于拥有众口铄金能力的既得利益者们来说,依旧势单力薄。因此想要阻止粉丝经济对普通粉丝,尤其是青少年粉丝的荼毒,还是需要法律来约束,否则难如登天。
个人观点,不喜勿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