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一条微博,大意是在讲陈可辛选演员的标准,前提条件必须是明星,有了明星才会有投资。
资源与选择
稍微想了一下,确实是这么回事,但严格来说并不准确。以吴京为例好了,个人累计票房超过了400亿,眼下无疑是内娱最具市场号召力的演员。正因如此,一定会有一大堆优秀的剧本任君挑选,这就是人们口中所说的顶级资源。对于吴京而言,不论其如何选择,当下的起点注定要高于绝大多数演员,要是能够独具慧眼,更是如虎添翼了。
由此不难看出,愿意为吴京主演电影买单的观众,本质上是看中了他的资源和选择,只是不自知而已。当然了,吴京能够有今时今日,源于一个重大的机遇,那便是《战狼2》的一炮而红,之后的《长津湖》系列、《流浪地球》系列皆是资源与选择叠加出来的成功。虽说吴京在《战狼2》后也有抉择失误的时候,譬如2019年的《攀登者》,在当年的十一黄金档只拿到了11.04亿的票房,而且口碑也反响平平。但整体而言,吴京近些年主演的影片,基本上都可以称得上佳作了,既叫好又卖座。
那么结论也就呼之欲出了,不是吴京拥有扛起票房的能力,而是其有选择好剧本的权利。实事求是,电影或连续剧是整个制作团队努力与付出的成果,成与败并非取决于某一个人。比如前段时间开播的连续剧《公诉》,表现可以用不尽如人意来形容,故而就有人称迪丽热巴不扛剧。实则不然,以《公诉》制作水准来说,换任何一位女星来演也于事无补,一部烂剧不会因为一位演员而产生质的变化。对于迪丽热巴而言,出演《公诉》只能证明其所拥有的资源有待提高,在做出选择的时候也应该三思而后行了。
粉丝才有资格批评明星
说到这里,新的问题就出现了,为什么现在明星扛票房、扛剧的说法甚嚣尘上了呢?
一言以蔽之,明星及其经纪团队的宣传使然,以偷换概念的手法将优秀作品的大放异彩归于明星一人之功。类似于“唐山打人事件”,明明是黑恶势力目无王法,但在有心人的刻意引导之下,继而逐渐跑偏演变为性别对立。在此基础上,“人红作品不红”才成为内娱的常态,加之“某某出演必定为精品”的吹捧之词大行其道,因此才奠定了扛票房、扛剧的说法。从根本上来说,这套逻辑的核心是明星高于作品、主导作品乃至决定了成品的优劣,显然难以自洽。
所以才会批评之声不绝,与此同时也有不少人站出来反驳,比方说某位杨姓经纪人 ,其曾表示粉丝才有资格批评明星。此言一出,众人大跌眼镜,搞不清楚杨姓经纪人究竟在讲什么,既然身为粉丝,怎么可能会去批评自己的偶像呢?
实质上,其中的道理很简单,只不过要讲的世俗一点,大家才会恍然大悟。说白了,只有那些愿意为明星花钱的人才配说三道四,旁观者请把嘴闭上。这种观点看上去似乎是有那么一些道理,好比餐厅、酒店等商铺,只有消费者可以进行评价。再讲得透彻一些,人家只要取悦那些愿意氪金的粉丝,便足以赚得盆满钵满了。至于大众怎么看,充耳不闻即回应,根本不屑于表态。
羊毛薅得太狠了
可粉丝的氪金能力也是有限的,不可能百分之百如明星及其经纪团队所愿,一旦薅羊毛薅得太狠了,矛盾就随之而来了。诚如王一博粉丝的爆料,想要购买乐华演唱会的门票,必须要先成为某某会员,否则就抢不到心仪的位置。显而易见,某某会员需要另行购买,等于无形中抬高了演唱会门票的价格,超出了一部分粉丝的可承受限度。其中暗含着潜台词,想要近距离一睹你们偶像的风采,还得额外掏钱,不然一切免谈!
相信不少粉丝至今也想不明白,自己为偶像付出了那么多,明星及其经纪团队为什么一点情面都不讲呢?
回顾前文可见,凡是“人红作品不红”的明星,实质上等于在不同程度上舍弃了大众市场。有鉴于此,他们的经济来源绝大部分要从粉丝身上获取,并且呈现出了一种索取无度的状态。原因在于其要向金主证明自身的商业价值,证明方式即忽悠粉丝“慷慨解囊”,这样一来金主便会青睐有加,不论给予“人红作品不红”的明星何种资源,大概率皆会稳赚不亏。
结语
综上所述,由明星扛票房、扛剧这个偷换而来的概念开始,一步一步衍生出了内娱的各种乱象,包括买演唱会的门票还需要成为会员,相当于构成了一个蝴蝶效应。最后想说,明星服务的对象理应是大众,而非特定群体,否则必然会把路越走越窄,终究会堕落为吸食粉丝之血的寄生虫!
个人观点,不喜勿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