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打假人扫荡农村小卖部,一包方便面索赔千元,如何是好?

此间一叙 2025-03-21 13:33:38

七旬阿婆卖包面,竟被索赔千元,职业打假人,你们还有良心吗?

在许多人的印象中,打假是一种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正义行为,但不知从何时起,市面上竟出现了职业打假人,他们没有将矛头对准黑心商家,反而瞄上了老实本分的普通百姓。

眼看城里人的戒备心越来越强,无处下手的职业打假人们竟选择转移阵地,跑到了农村小卖部,一个乡镇九个店,一告一个准,怒赚上千元,打假人心花怒放,老人们欲哭无泪,执法者却无可奈何。难道,只能眼睁睁看着他们钻空子,欺负人吗?今年一月,国家出手了……

一、七旬阿婆碰上职业打假人

胶州有个小村子,村里住着快七十岁的刘阿婆,她开了一家小卖部,村民们日常缺少油盐酱醋、小零食等东西,都会来购买,小卖部挣得不多,勉强足够刘阿婆的日常开销。

今年一月,一个陌生男子走入刘阿婆的小卖部,他在店里转了几圈,眼睛一直往货架上看,刘阿婆虽觉得对方有点奇怪,但还是笑着问他要点啥,对方并没有多说什么,最后挑了几包方便面,付完钱就走了。

刘阿婆没有多想,以为他是来看亲戚的外乡人,可没想到第二天,市监所的工作人员突然上门,还带来了一个坏消息,原来有人举报刘阿婆卖了过期方便面,按照相关规定,刘阿婆要缴纳罚款,还要赔偿举报人一笔钱。

刘阿婆一下子就慌了神,赶忙解释:“我年纪大了,眼神不好,真没注意方便面过期了,咱这村里都是熟人,要是买了过期的,都会回来换,我不舍得扔,都是自己吃的,没让别人吃。”

刘阿婆又委屈又着急,她一个老太婆,就靠这小卖部过日子,哪能交得起罚款,哪能赔得起几千块钱呢?好在工作人员帮忙调解,最后刘阿婆赔给对方200块钱,这事才算完。

在工作人员的解释下,刘阿婆才知道,自己这是碰上职业打假人了,就是前几天来买方便面的陌生男子,这些人专门向农村小卖部下手,往往一告一个准。

从那以后,刘阿婆每次整理货架都格外小心,可她心里还是怕,就怕哪天又来这么个人,把她的生活搅得不得安宁。

刘阿婆的遭遇众人感到无比诧异,职业打假人不是“市场清道夫”吗?怎么变成“碰瓷专业户”了?

二、碰瓷专业户

其实刘阿婆的遭遇并非个例,据她所在辖区的市监所工作人员介绍,投诉刘阿婆的职业打假人是一对外地夫妻,曾在7天内投诉了附近9家农村小卖部,最后拿到了数千元“赔偿金”。

职业打假人之所以会盯上农村小卖部,主要是因为这里破绽很多,很多农村小卖部由老年人经营,他们文化水平有限,对商品保质期、食品标签等方面的关注度和辨别能力不足,导致小卖部里可能存在过期食品、“三无”产品等问题。

而且农村地区监管相对薄弱,市场监管部门人手有限,难以做到对每个小卖部进行频繁、细致的检查,这些都给职业打假人提供了可乘之机。

更何况现在职业打假人都是经过“专业培训”的,据报道可知,职业打假培训课1960元,一对一教学,不但有助理协助,永久指导和全程陪跑,还会详细讲解思路流程和寻找案源的方法。

虽说1960元的课程并不便宜,但想想学成后很快就能赚回来,很多鬼迷心窍的人还是选择掏钱了。

而在实践中,有人选择单枪匹马,但也有人选择集体出动,一人负责买东西,一人负责录像,一人负责投诉,还有一人负责谈判,分工如此明确,一些商家难免招架不住,只能自认倒霉。

虽然大家很生气,但是从法律角度来看,职业打假人的打假行为还是有一定法律依据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消费者可要求三倍赔偿,最低500元;《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要求十倍赔偿,最低1000元。

这下众人愤怒了,这些职业打假人明摆着是来“碰瓷要钱”的,难道就这么轻而易举放过他们吗?

三、到底该怎么办?

对于这种事情,工作人员也非常为难,刘阿婆所在辖区市监所每年大约要处理2000多起消费纠纷,其中和职业打假人相关的纠纷约有600多起,而在这其中,又有一半纠纷和农村小卖部有关,算下来,这一辖区每一两天就有一个农村小卖部被举报、投诉。

工作人员管吧,那许多像刘阿婆一样的人,可能会因为一包过期的方便面,一瓶变质的的豆腐乳就要面临高额罚款和赔偿的,他们实在是于心不忍,而且这样也会被老百姓指责。

但若是不管,那就是没有依法依规处理,就是渎职,而且有一丁点差错可能就会引来职业打假人的行政复议,实在是麻烦。

而对于这种针对农村小卖部的打假行为,网友们也有不同看法,有人认为,该罚就要罚,城里人不能吃过期食品,难道农村人就能吃吗?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都不能卖假货、过期货,村里留守儿童和老人更多,更容易出现问题,更应该加强监管。

但也有人认为农村小卖部的经营者大多是老实本分的老人,赚的都是辛苦钱,那些职业打假人一来就狮子大开口要高额赔偿,这不是欺负人吗?他们那是为了打假吗?那就是为了自己赚钱!

双方各执一词,各有道理,职业打假人故意碰瓷,令人憎恶,法与情该如何选择,也令人纠结,好在今年1月底,国家出手了。

新的文件明确阐释了“首违不罚”和“轻微免罚”的多项行为,也就是说,若商家是初次违法,或是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相关单位可以不给予处罚,

新规推行后,职业打假人对农村小卖部的投诉量明显下降,但也出现了新的问题,那就是有些恼羞成怒的职业打假人扬言要使用人海战术对一个商家多次下手,这依旧令人感到棘手。

新问题的出现让新规的实施效果面临考验,如何在保护小卖部经营者的同时,又能有效遏制不良商家的违法行为,成为急需解决的问题。

笔者认为

职业打假人盯上农村小卖部这一现象,不能简单地判定对错,农村小卖部确实需要规范经营,保障消费者权益,职业打假人依法打假的行为也有其合法性。

但无论怎样,打假都不应成为伤害弱势群体的手段,职业打假人也不应背离打假的初衷,沦为纯粹的牟利工具。

您碰到过职业打假人吗?您认为商家被职业打假人“碰瓷”,到底该不该罚呢?

参考资料:

齐鲁壹点:2025年3月19日《职业打假人“扫荡”农村小卖部,执法者两难》

大众日报:2025年2月26日《当职业打假人开始“扫村”:1个乡镇告9家小卖部竟全部获赔》

齐鲁壹点:2025年1月24日《记者调查职业打假人培训课产业链,1960一对一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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