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兄弟,假如我不戴着安全头盔,可能怕等不到你们来了......”这是3月20日,保山市龙陵交警大队民警在处理一起伤人交通事故时,当事人沈某说的话。
事发当日19时,龙陵大队值班室接到群众报警,在龙陵城区某路段一小轿车与一辆摩托车相撞,请处理。接警后交警赶赴现场处理,经交警了解得知:钟某下班后驾驶着小轿车回家,行驶至小区门口准备左转时,与对面驾驶着摩托车的沈某相撞。事故造成了沈某受伤,车辆受损。
民警在处理事故中发现不远处的监控视频记录下了事故的整个过程,查看才发现,沈某在空中转体了360度后翻过小轿车的车头后落地,沈某落地后安全头盔还稳稳的戴在头部,整个事故过程非常惊险,所幸沈某按规范佩戴了安全头盔,没有伤到脑部,仅是面部和左手见擦伤。经医院检查,沈某软组织挫伤,没有伤到骨头,并没有什么大碍,无需住院观察治疗。
检查后沈某再次向民警说:“今天要不是我戴着安全头盔,后果不堪设想。”该事故钟某左转弯时未让直行车辆先行是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交警认定钟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承担事故造成的全部损失。
据了解,沈某是龙山镇某村的劝导员,平时在村里经常向群众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以身作则做表率,并告诫老百姓出行驾乘摩托车一定要佩戴安全头盔,自己也养成了骑摩托车戴安全头盔的习惯。
交警提醒:目前,全国上下正在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在交通事故发生时能够减少事故损失,甚至在关键时候能够保护自己的生命,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无论是驾驶还是乘坐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都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 崔敏 通讯员 陈其春 陈云山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