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邪找出路,历代医家进行了许多积极探索。金代张从正对此认识尤为深刻,临证以“病由邪生,攻邪已病”立论,被后世称为“攻邪派”的代表。他对汗、吐、下三法的运用见解独到,经验丰富,不仅扩充了三法的运用范围,还在理论上有所阐发。如《儒门事亲》云:“三法可以兼众法者,如引涎、漉涎、追泪,凡上行者,皆吐法也;炙、蒸、熏、渫、洗、熨、烙、针刺、导引、按摩,凡解表者,皆汗法也;催生下乳、磨积逐水、破经泄气,凡下行者,皆下法也。”清代程钟龄《医学心悟》提出的“医门八法”,其中的汗、吐、下、消均为祛邪之法。
汗法,又称解表法,指通过发散以打开汗孔,腠理开泄,使邪气随汗而出的治法。汗法可以祛除表邪,解除表证,也可透发疹毒,又能祛风除湿,还可宣散利水。
吐法,是利用药物产生涌吐反应,使居于中、上二焦的病邪或有毒物质从口中吐出的治疗方法,适用于食积停滞胃脘、顽痰留滞胸膈、痰涎阻塞于息道而病邪有上涌之势者,或误食毒物尚在胃中等病证。此外,根据“提壶揭盖”的原理,可用吐法通过开上而通下,用于治疗癃闭或妊娠胞阻等。
下法,是运用泻下、攻逐、润下之品,以通导大肠,使停留于肠胃的各种“垃圾”从下窍而出的方法。具体运用除应根据证之属性分为寒下、温下、润下、攻下等,还应依病之特点选择下之时机,如戴北山有“伤寒下不嫌迟,温病下不嫌早”之论。
汗、吐、下法均是直接把邪驱离人体,指向明确,祛邪迅速,适用于病势紧急者。但当邪自内生,如气不利之郁,血不利之瘀,食不化之滞,水不利之湿、痰、饮等,渐积而成痞块,停于脏腑经络之间,此时汗之不可祛,吐、下亦难除,则唯有通过渐消缓散,徐徐除之,此乃消法所适用者。即如《医学心悟》言:“消者,去其壅也,脏腑、经络、肌肉之间,本无此物而忽有之,必为消散,乃得其平。”具体方法如消食、行气、活血、化痰、化饮、利水、驱虫等。
而当这些内邪蕴结日久日甚,如痰气或痰火郁结成胶固之老痰,因所犯或发癫狂、或发喘哮;再如饮结胁下而成癖,或结聚肠腑而不通;又如气血结滞而成积聚癥瘕等,以消则力不能逮,缓不济急,此时往往要利用下焦前后两个通道逐邪而出,借以遏制邪之鸱张之势,如治疗顽痰结滞之礞石滚痰丸(大黄、黄芩、青礞石、沉香)、荡痰汤(大黄、朴硝、生赭石、半夏、郁金)、三物备急丸(大黄、巴豆、干姜)、走马汤(巴豆、杏仁)等;攻逐水饮之己椒苈黄丸(防己、椒目、葶苈、大黄)、葶苈大枣泻肺汤(葶苈、大枣)、甘遂半夏汤(甘遂、半夏、芍药、甘草)、十枣汤(芫花、甘遂、大戟、大枣)等,破瘀之下瘀血汤(大黄、桃仁、䗪虫)、桃核承气汤(桃仁、大黄、芒硝、桂枝、甘草)、抵当汤(水蛭、虻虫、桃仁、大黄)、大黄䗪虫丸(大黄、甘草、黄芩、桃仁、杏仁、水蛭、虻虫、蛴螬、芍药、干地黄、干漆、䗪虫)等。
“使邪有出路”是“致中和”的中庸之道在中医学中的体现,反映了在处理邪正关系时的谋略与智慧,所追求的颇类于“不战而屈人之兵”(《孙子兵法》)的效果。相较于针锋相对的对抗疗法,这一策略无疑代价最小、收益最大。但作为一种纠偏措施,毕竟祛邪即会耗损正气,尤其是攻逐所用之剂,伤正之力不容小觑,这就要求给邪找出路时,一定要弄清邪之由来、邪之性质、邪之所犯、邪之趋势等,统筹谋划,恰当选法,适度祛之。虽说正邪不两立,除邪务尽不贻害,但若紧盯邪气不放,一味穷追猛打,非要赶尽杀绝,则很易造成邪正俱损、两败俱伤的结果。因此,当综合研判,发现正气不足以支撑祛邪的需要时,则应从整体观角度出发,暂时向邪气作出“妥协”,蓄势待发。此属无奈,却亦理性。
第一,常见小病常常是机体自身的一种给邪以出路的形式。比如睑腺炎、口舌生疮、脚癣、脚痛、臂痛等,都属于给邪以出路的情况,是体内邪气积存日久不能自我化解而外泄的表现。内生之邪——五志过极、瘀血痰浊留滞通过这些小病外泄之后,机体内部就相对平衡了,重要脏器就不会出大问题。王冠群先生的经验:在治疗冠心病的过程中,如果出现手臂疼痛是好事,是痰浊瘀血外流手臂的佳兆,是邪气转移到手臂的缘故,所以见到这种情况不久冠心病也就好了。脚癣也是体内湿热毒邪外泄的表现,如果问题不大,多不主张治疗,给邪以出路。这里的脚癣就是邪气的一个出口。如果一患脚癣就治疗,等于把这个出口给堵上了,体内的邪气出不来,必然郁闭体内,进而伤害内脏,而生大病、重病。
第二,传统中医的移治疗法是将大病化小、重病转轻的一种特殊疗法,也属于给邪以出路的一种形式。比如对口疮、颈痈、面部疔毒等机体重要部位的疮疡,有经验的中医不是直接治疗这个疮疡,而是把这个重要部位的疮疡转移到上下肢等相对不重要的部位,然后再进行疮疡的治疗。当时病虽未解除,但不会危及生命,原来危险的疾病变轻了,重病成了小恙,给安全治疗疮疡赢得了时间和时机。遗憾的是,这种方法几近淹没,偶见于民间中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