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玉林,有网友在社交媒体上爆料,玉州区绿地城小区,一名2岁儿童在地下停车场被一辆SUV碾压。事发后儿童已送医,经抢救无效死亡。
视频显示,男孩骑着单车停在停车场中间,一辆SUV左转过来后直接从其身上碾压。
知情人士介绍,孩子抢救无效死亡,小孩子家长没有注意看管,在地下停车场玩,开车司机是视线盲区看不到他,就这样碾压到孩子身上,是一个男孩两岁多,这件事就是家长疏忽。
玉州区政府工作人员表示,已知晓此事不便透露具体情况。目前,交警部门已介入调查此事,相关部门已督促小区物业加强管理,改善地下车库的安全设施。
评论区中,不少网友发表了不同的意见:其中有网友提到,地下车库不是儿童的游乐场所,家长应增强安全意识,避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
也有不少网友指出,社会公共活动空间的不足也可能导致儿童在不安全的地方寻求娱乐,反映出更深层次的社会问题。
那么,到底该怎么看呢?
1、肇事司机该不该负责?该负什么样的责任?
对此,网友也是各执一词,第1种观点认为,毕竟事发地库,存在很明显的视觉盲区,还有热心网友做了现场测试!
第2种观点则明确指出,怎么看也不是视野盲区,是司机根本没有观察左侧方向路况?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发生事故之后,首先要进行事故鉴定,明确双方是否负法律责任,比如说,车辆的驾驶速度是多少?司机没有观察到位?眼不到就不要给油?看着盲区不太成立,需要还原现场分析再定责!
如果上述答案都是肯定的,肇事司机对事故要负部分责任或者是主要责任,应该会被以交通肇事罪而起诉。
因为根据交通肇事司法解释,造成一人死亡,同时负事故发生的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
同时,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肇事司机估计一旦被起诉,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但应该有希望缓刑!
第二,两岁的小孩独自在车库内玩耍,监护人、家长肯定是也是要负责任的!尤其是家长要负主要责任!
首先,父母是未成年人子女的监护人,承担着对他们的照料职责!《民法典》第34条明确,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网友都提醒,每次在地下停车场看到小孩,都会很危险的,赶紧上去,不许在这里玩!
在这起事件中,两岁的小孩独自在地下车库玩耍,家长存在明显的监管疏忽,对这起悲剧的发生也负有直接责任。
所以,但民事赔偿方面,司机方面将小孩碾压致死的,肯定是要承担责任的,但是从上述分析可知,因为家长存在监护疏忽的,可以减轻肇事司机的赔偿责任!
第三,物业公司方面需不需要承担责任的?关键要看地库有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物业公司在小区内负有一个安全保障的义务,如果物业对于公共领域管护不当,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对业主的财产安全等造成损坏的,会根据物业的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也就是说,物业公司收取了业主们物业管理费,负有物业管理职责,要提供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所以,2岁小孩在地下车库玩耍遭遇事故,物业是否担责应该考察物业方有没有做到劝阻、引导以及告知监护人!
比如,地下车库是否有明显的限速标识和相关的安全标识(通常来讲需要有限行标志),对玩耍的小孩是否进行及时的劝阻、引导,及时告知家长看好孩子等,如果尽到了上述义务的话,物业公司就没有过错,不需要承担责任!相反如果没有的话,就有可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最后,父母是孩子第一监护人。照顾孩子不能丝毫的马虎大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