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倒垃圾出声被老师抽8耳光,校方:班主任被免,网友不买账

爱普发何吕 2024-11-16 17:31:54

湖南郴州,有网友在社交媒体上爆料,孩子在学校倒垃圾出声,被老师抽了八耳光,脸都被打肿了,事发之后被鉴定为轻微伤,孩子的精神状态也很差,学校至今没有给出说法!学校方面则回应涉事老师已经被停职了!

在这条网传视频中,来自安仁县万女士介绍,10月28日她儿子因倒垃圾被班主任用戒尺打头,还打了八个耳光,小孩的脸都被打肿了,她儿子被鉴定为轻微伤,心理状态也比较差,目前仍在医院治疗。

相关信息引发关注和网友热议,事发学校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已免去打人老师班主任的职务,要求做出深刻检讨,同时多次到学生家中道歉,并积极对学生进行赔偿。

同时,安仁县教育局也表示教育部门已介入调查处理。

评论区中,不少网友纷纷留言:为什么现在这种教师现象越来越多,教师师德是不是应该严格把关考核?应该开除教师队伍!而不是免职!

还有不少网友呼吁:学校处理太奇葩了,应该立即开除处理,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那么,该怎么看这件事情呢?

1、老师有惩戒学生的权利,但是也不能太过分!

首先,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1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所以说,在这起事件中,老师太冲动了,就算学生说话影响了教学纪律,老师进行批评教育就可以了,直接动手打而且连续扇耳光就有点太过份了。

现在事情闹大了,警方介入调查之后,而且伤情鉴定结果也出来了,男孩已经是轻微伤了,属于治安违法案件。

根据《治安处罚法》第43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所以说,本事件中,如果家长选择追究的话,涉事老师则不仅仅是停职了,还有可能要面临行政拘留罚款等法律责任!

2、如涉事老师被治安处罚,或面临其他更严重的处分!

首先,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教育机构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教育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

同时,《教师法》第37条也规定,教师体罚学生且经教育不改的,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在这起事件中,涉事老师被追究治安违法,根据上述规定,涉事老师则不仅仅是被停职,最极端的情况下,或会面临解聘的处理!

同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条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

所以,涉事老师也主动赔礼道歉(多次跑到学生家中),想要赔偿对方,也是为了争取获得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才能免除行政处罚。

3、学校方面也有逃脱不了的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1199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在事件中,涉事老师将男孩打伤的,学校管理方面也存在着疏忽,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学校方面也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学生的医疗费,误工费等合理费用。

最后,有不少网友强调老师负责才会管的严!但是现在时代毕竟不同了,不得与时俱进,首先要尊重孩子的独立人格,要根据小孩子的特点灵活调整教学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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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普发何吕

简介:在点滴中学习法律,做法律的明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