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驾摩托摔倒后,被后车二次碰撞致一死一重伤

爱普发何吕 2024-11-06 18:34:26

陕西西安,有网友在社交媒体上发视频称,两名疑似酒后驾驶摩托车男子撞到护栏后倒在路上,其中一人伤势较重,头部大量出血,受伤较轻的男子趴在旁边查看伤势,随后两人遭到一辆面包车辗轧,面包车司机称视线有盲区未发现路上的两人,警方通报,一死一重伤!

在这条网传视频中,一摩托车已经倒地,一男子躺在地上,头部有明显血迹,另一名男子正在对其施救。

此时,后方突然一辆黑色汽车驶来,虽然有人通过呼喊在阻拦,但黑色汽车仍撞上二人。

视频画面中,涉事汽车司机称:“没看到,打招呼根本没看到。那前面有两个车,我视线是盲区,我根本看不到。”

视频拍摄者自称是过路的好心人,见二人出了车祸,担心发生二次碾压,才帮忙阻拦附近通过的车辆,“他们自己受了伤,我是好心路过给他们拦车呀。”

该热心人士介绍,已经拨打了120,骑摩托车的男子喝了酒,还没有戴头盔上高架桥。120急救人员赶到现场后,当场判定,乘坐摩托车的男子已经死亡。

目前,警方发布情况通报,张某驾驶两轮摩托车搭载路某(两人均未佩戴安全头盔)在高架上行驶,车辆与道路隔离设施发生碰撞,致路某跌落。张某下车查看时,两人被同方向陈某驾驶的小型客车碰撞。事故致张某受伤、路某抢救无效死亡。

评论区中,不少网友纷纷留言:交通安全规则是用血的教训写成的。遵守他则安全,反之会遭到惩罚。面包车无责,有责任的话,这就要不公平了!

摩托车是不允许上高架桥的,二环不堵车的情况下,车速都比较快,所以一定要遵守交规,有些错误,发生一次,改错的机会都没有。

不过也有网友吐槽:黑车超车跟前车太近,而且从右侧超车,且旁边站着人未提前预判行驶路线。这下被然上了!

那么,该怎么看这件事情呢?

1、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对自己负责,首先就要安全驾驶!

首先,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所以说,在这起交通事故发生之后,不管有没有导致人员伤亡的,警方介入之后,首先要进行责任事故认定,明确肇事双方对事故所负责任。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摩托车司机张某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资格、涉嫌饮酒驾驶机动车,排除毒驾嫌疑;同时,排除小客车司机陈某酒驾、毒驾嫌疑!

并且,在视频中,强调了小客车存在视野盲区,而摩托车司机张某在肇事之后,因为处于醉酒状态,并没有第一时间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导致二次碾压发生,所以,从这些因素分析来看的话,摩托车司机张某大概对事故负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

2、摩托车司机如果对事故负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很有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首先,根据交通肇事罪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处三年以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不满5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造成死亡3人以上不满6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因此,在这起事件中,从上述分析可知对事故鉴定十分重要,如果摩托车司机张某对事故负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那么因为事故已经导致一死一重伤的结果,就很有可能要涉嫌刑事犯罪!

此时,摩托车司机张某涉嫌交通肇事罪,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至少要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3、在民事责任方面,被害人家属路某可以要求摩托车司机张某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1213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也就是说,在明确事故责任之后,因为被害人路某已经死亡,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他的家属可以要求事故双方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用等等。

当然,从理论上讲,不管是摩托车还是小客车,车辆上路行驶要先购买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发生交通事故之后,通常由保险公司先承担责任!

最后,这起事故的教训是深刻的!提醒大家酒驾危险大,出行要安全,珍爱生命,拒绝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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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普发何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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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点滴中学习法律,做法律的明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