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部湾,有网友在社交媒体上爆料,其乘坐海航旗下企业北部湾航空航班准备起飞前,同机一女子不配合空少工作还对其进行辱骂殴打,还声称自己是高校老师。哈工大迅速做出回应:涉事女子并非该校教职人员,与学校没有任何关系,将报警处理。
现场视频显示,一女子在机舱内说道:“没事啊,我不怕啊,你们去打听,找校长打听。”她的身后站着空乘人员和警察。视频发布者配文称:“殴打空少,自称是哈师大的老师。”
据知情人士爆料,视频中的女乘客与空乘人员在争执,空少提醒该女士收起小桌板,并系好安全带,该女士不但不配合,反而辱骂空少,并且发生了抓头发、抓手臂和殴打空少等行为。
之后,有警察来到飞机上进行处理,并将骂人的女士带下了飞机。因为女子的行为,航班比原计划晚起飞一个多小时。
哈师大了解到,经核查,涉事女子并非该校教职人员,与学校没有任何关系,将报警处理。
在评论区中,不少网友纷纷留言:真正有背景的人大多是低调的!她肯定不是大学老师,真正的大学老师是有风骨的,丢不起那人!
还有不少网指责:为什么现在这样的人越来越多?就是违法成本太低了,一架飞机晚一个多小时,那是多大的成本呀!可为什么违法人员这么理直气壮呀?说白了还是法律不健全!
更有不少网友呼吁:她已犯危害公共安全罪。辱骂空乘人员。凌驾他人之上?应判终身禁乘!并拘留10日!罚款五万元并开除公职!
那么,到底该怎么看这件事情呢?
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成年人首先应该牢记,在公众场合最起码的是要尊重公共秩序!
根据《民法典》第8条明确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在这起事件中,单纯就从网传视频情况来看,说是女子在乘坐航班时,乘务人员友情提示,她不但不配合,反而辱骂空少,并且发生了抓头发、抓手臂和殴打空少等行为,这种行为其实已经涉嫌违法。
并且,涉事女子违法至少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种情形,涉事女子直接辱骂,殴打空少,即使并没有将空少打伤的(如果伤情鉴定达到轻伤以上的,又属于刑事案件),属于治安违法案件。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殴打他人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二种情形,涉事女子的行为也扰乱了航班秩序,导致航班晚点,同样有可能涉嫌违法。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规定: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据此,警方介入之后,应该及时进行处理,对涉事女子的行为进行定性,到底是殴打他人还是扰乱公共秩序,按照上述规定,涉事女子将面临治安处罚,包括拘留、罚款!
2、还有不少热心网友提出疑问:只想知道处理结果,那么多人因她而延误1个多小时,怎么赔偿?
实际上,我国各地司法机关加强执法力度,开展了“机闹”行为的专项整治,并且,相关司法机关出台了《关于依法惩治在使用中的航空器内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24〕3号)明确提出依法从严惩治吸烟、霸座、殴打辱骂机组人员、违规开启应急舱门等扰乱航空器客舱秩序、危害飞行安全的各类“机闹”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民航出行安全。
司法实践中,除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外,对于严重扰乱客舱秩序、妨碍机组履行职责的行为,行为人将被列入限制乘坐民用航空器严重失信人名单;对于导致航班延误,对航空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行为人,还要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所以说,在这起事件中,涉事女子极其嚣张,严重扰乱了航班秩序,除了依法追究违法责任之外,还应该将她拉到黑名单中,不再允许她乘坐飞机。
同时,因为导致航班延误1个多小时,造成其他乘客形成延迟,航空公司方面应该拿起法律的武器,要求涉事女子承担系列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