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人通过武汉市12345热线提交《关于融创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委托第三方人员违规催收物业费的举报材料》,举报相关物业公司存在违规催收物业费,提到三个方面的举报问题,第一,物业费计算起止时间有误。第二,物业费计算的标准有误。第三,物业费催缴方式违法。
江夏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作出答复:经物业管理发展中心工作人员核实,物业公司向您催缴物业费是物业公司的基本权益!
并且,按照《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业主应当从交房之日起正常缴纳相应的物业管理费、并不是从收房当天起算。物业公司是按照与您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向您收取物业费符合武汉市物业费指导价格。
举报人认为,你单位上述相关答复明显有问题的,存在事实不清,法律法规适用错误,未全面履行调查职责等等问题!
诉求:要求相关单位承担起行业监管职责,按照《信访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及时受理相关举报材料,认真对相关物业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并依法作出书面答复结果!
事实与理由:
(一)有关物业费计算起止日期有误!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按照上述规,在物业费起算时间方面,如果因为开发商原因(第一次投诉中已经介绍,相关开发商迟迟未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再加上拒绝交付钥匙,房屋权属等等,直到2024年3月20日才办理交付手续)未能按时交房,则从正式交房的时间开始计算物业服务费,之间发生的物业费由开发商交纳。
(二)有关物业费计算标准明显有误!
2024年6月19日,江夏区发改局和住建局发布《关于制定江夏区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夏发改价格[2024]3号)。通知显示,江夏区物业费基准价最高可上浮20%,这就意味着江夏区最高前期物业服务费(按照最高的五级服务标准计算)将不会再超过2.88元/平方米·月,已远远超过所计算的物业费支付标准。
并且,从小区业主反映的情况来看,小区物业提供物业服务远远没有达到5星服务标准,你单位在无未经认真核查的基础上,直接认定物业公司收费标准符合指导价,缺乏事实依据,也明显与前期文件精神相悖。
(三)未认真履行查处职责。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十八条也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在第一封举报材料中,举报人认为相关物业公司委托第三方人员采取极其不合理的方式催收物业费(时至今日,该公司依然采取拨打电话发送、短信等方式,持续骚扰业主,小区业主已经不胜其烦了),而且如上所述,物业费的计算标准、时间都有误,相关违法行为严重扰乱了业主正常生活,侵害了业主的合法权益,属于违法违规行为,希望相关部门及时介入查处(要求相关主管部门认真核查并书面回复)。
从你单位答复情况来看,作为物业管理行业监管部门,在接到业主的投诉之后,并没有对相关物业企业是否违规催收物业费等问题进行认真的调查核实,而且在答复时没有准确使用法律法规,答复事项不够全面,未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要求书面答复当事人,正面回应举报人三项违规点)。
诚者有信
现在很多人不交物业费,我知道一个大型小区,只能收到百分之四十多,60多就很好了,这到底是谁的问题?无解了吗?
By侣行靓仔
取消物业毒瘤
大爷 回复 01-05 17:21
如果取消物业,小区发生火灾时就是烧到最上面,电梯困人没人管,小区里的路停满车,垃圾到处是。。。。。
小李飞刀
取消物业,江夏房管不作为,应追责!
yysl
物业费是每次预收一年吗?
用户14xxx52
要脸做什么,物业收费不值这么贵!
用户40xxx15
物业公司人员很多长期不到岗,值班睡觉,做事敷衍,简直就是养老院
chengxl
想白嫖的人太多
用户14xxx17
物业是给业主打工的,现在好像搞反了。
江湖行走
要脸不,自己欠物业费还理直气壮。
用户11xxx54
打倒物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