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打学生一戒尺,需要付出多大的代价?
根据来源于云南省昭通市巧家县人民法院的案例:
云南昭通当地一中学副校长张老师,得知有男学生在教室内脱裤子,还露出隐私部位给女同学看,把女同学吓得不敢上学的事情后,气得拿出戒尺,抽了男学生几下。
可万万没想到,男学生家长不是善茬,得知自己家孩子被抽了戒尺的消息,竟将副校长告上法庭,索赔医疗费、精神损失费共计3.6万元,理由是副校长违规体罚且致自己家孩子受伤。
事件经过:
①,住校男学生小蔡已经17岁,在一所寄宿制的初级中学上初三,上晚自习的时候,小蔡感到十分无聊,于是和同学小管搞起了比起了谁的隐私部位大的恶作剧。
小管为了寻找刺激,故意拍了下旁边的女同学小陈,示意她观看。
小陈一回头看到了两个男生弄出来的龌蹉一幕后,顿觉羞愧难当,尖叫着跑出了教室找到班主任,表示自己被恶心到了,害怕两人会继续“耍流氓”,不想读书了。
②,随后班主任把三位同学的家长都叫到了学校进行调解,最后两位搞恶作剧的男生家长愿意一共给女同学小陈860元作为补偿,小陈同学对两位男生表示了谅解。
③,虽然此事班主任处理完了,但是负责学校德育教育的副校长涨老师,在得知学校竟然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后非常的气愤。副校长将两位男生叫到了自己的办公室,对着二人又进行了一番训斥跟教育,期间还拿出戒尺分别抽了二人几下。
④,小蔡放假回家,跟家长说了自己在学校被副校长抽了戒尺的事后,父亲觉得自己已经赔钱了,校长为什么还要打自己的孩子,于是去派出所报了警。
随后又带着小蔡去医院做了各项检查,还住了4天的医院。后经鉴定,蔡某的伤情达到了轻微伤的程度。
⑤,出院后,警方对双方当事人了调解。小蔡提出要求副校长赔偿自己3.6万元,但副校长坚决不同意,只同意赔偿实际发生的医疗费3400元,见调解无果,警方只能依法对副校长作出了罚款400元的行政处罚。
⑥,副校长张老师被罚款了400元,但小蔡一家依然觉得不解气,将学校和副校长一并告上法庭,理由是副校长体罚小蔡,故索赔1.9万元,在法庭上,副校长始终强调一点,自己用戒尺抽打小蔡,是为了小蔡好,这不算体罚。
后面法院怎么判的?
作为负责学校德育工作的副校长张老师用戒尺抽打学生,是对还是错,那就要看你的出发点在哪里,或者遇到的是什么样的家长了。
首先这个小蔡已经17岁了还在读初三,本身可能就是属于家庭教育弄不好,被父母丢到学校长身体的,父母肯定不是通情达理之人。
副校长说,自己用戒尺抽打小蔡,是为了小蔡好,这不算体罚。
但是家长可不这样认为,那就变成了公事公办了,既然确实是打了人,就要付出代价。
其实说到这里我挺感慨的。
我堂弟比我小两岁,那时候家里不富裕嘛,堂弟就有点小偷小摸的习惯,偷了住宿生从家里带出来的米去换五香瓜子吃。
这件事被我堂叔知道后就跑到学校去,把我堂弟绑在学校的树上拿荆棘条抽,他抽累了又让老师帮忙抽。那时候没有人觉得这样的事情不对。
所谓的,小时候偷油长大了偷牛,小时候偷针长大了偷金。
那时候的人想法都很朴素,小孩如果从小不教育好来,长大了肯定会祸害社会,小时候自己舍不得打孩子,以后出了社会有人会帮你打,所以教育孩子不要惯着,与其让别人来教育,还不如自己先好好教育。
长大后的堂弟挺好的。
成了十里八乡的首富,遇到以前打过自己的老师也是客客气气的,说如果没有师长小时候对自己的严加管束,自己可能一辈子就毁掉了。
反观现在的家长,做的都是些什么事?
自己家孩子有如此龌龊行为,父母不觉得羞愧吗?还好意思去告学校跟老师。
真是人心不古啊!
结束语。
法院对小蔡一家所提交的医疗费清单等进行了核算,得出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共计3213元。
其他费用因小蔡并未提交证据,故不予支持。
至于小蔡主张的精神损害赔偿金,法院同样不予支持,张老师也于10日内把这3213元赔付给了对方。算了了结了这件麻烦事。
后续没有人采访张校长,不知道张校长的心路历程会是怎么样的,是会一直坚持自己的初心不变,还是从此在管教学生这件事情上会变得畏手畏脚,我们不得而知。
我想可能后者会多一点吧。
都说老师是父母心,老师对学生严厉是为了学生好。
问题是这种道德层面的东西,并没有相关的法规支持你这样去做,往深了说就是摆不上台面,人家告了你就是得赔钱。
联想到以前还有人呼吁把戒尺还给教师,问题是又哪个教师敢接呢?
我们身边大部分都是已经放下戒尺,立地成佛的老师,我们每个人都问问自己,出现这种情况又能怪谁。
谁又敢拿自己的职业去换别人家孩子的前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