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的经济交往中,借贷行为频繁发生,而“老赖”现象却时常成为破坏信用体系的顽疾。当面对老赖声称自己无钱可还时,是否就意味着债务可以一笔勾销?
案例背景:
王某与张某是多年的朋友关系。2020年,张某因生意周转需要,向王某借款20万元,并承诺一年内还清。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并约定了利息和还款方式。然而,借款到期后,张某却以经营不善、资金紧张为由,拒绝偿还债务。王某多次催讨未果,最终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审理:
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法进行了开庭审理。庭审中,张某承认借款事实,但坚称自己目前经济困难,确实无力偿还债务。王某则提供了借款合同、转账记录等证据,证明借款事实及张某的违约行为。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王某与张某之间的借款合同合法有效,张某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张某虽声称自己无钱可还,但这并不能成为其逃避债务的理由。因此,法院依法判决张某在限期内偿还王某借款本金20万元及利息。
执行阶段:
判决生效后,张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王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法院对张某的财产进行了全面查询,但并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面对这一情况,张某更加有恃无恐,认为自己只要没有财产,法院就拿他没办法。
然而,法院并未因此放弃执行。执行法官多次约谈张某,向其释明法律后果,并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将面临的法律制裁。同时,法院也将张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信用惩戒。
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执行法官发现张某虽然名下无直接可供执行的财产,但其名下有一辆汽车长期由他人使用,且张某有稳定的工资收入。于是,法院依法对张某的工资收入进行了冻结,并扣押了其名下的汽车进行拍卖。最终,通过拍卖所得款项及张某的工资收入,王某的债务得到了部分清偿。
这一案例充分说明,老赖无钱并不等于债务可以免除。无论被执行人是否有财产可供执行,法院都将依法采取必要措施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