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在《论语》中共出现22次,其中“举直错诸枉,能使枉者直”前半句在《论语》中重出3次,后半句重出2次。虽然这些地方都以“直”字表示,但其所涉具体情境是不同的。
由于语言的变化,从古汉语基本一字一词转变到以双音节词为主的现代汉语,情境的复杂性导致了现代译者在具体理解时出现了分合:不仅不同译者有不同的理解,即使同一译者在不同场合也会有不同的理解。
《论语》有很多现代译本。其中,钱穆的《论语新解》、杨伯峻的《论语译注》、李泽厚的《论语今读》是非常有代表性的。他们都力求通俗,除了注释外,每章都有白话对译。
但三者侧重不同:钱著的注解用的是文言,并设有“白话试译”用白话翻译古文,为尽可能避免意义的失真,重要词汇基本沿用古文;杨著则译文在前,注释在后,全用白话,书后附有一个《论语词典》,对《论语》的用词进行了统计;李著的译文摘录了部分杨著,其重要特色在后面的“记”,着重阐释章句意蕴。在这三个译本中,对“直”的理解是有分有合的,详见下表:
表中的各“直”的白话意义,直接从译本中的白话译文摘录。由于译文兼顾句子的通顺等方面,因而相同的意义可能会根据句子的需要而有词性或用字上的差别。为方便讨论,我们将忽略这些次要的差别,直接关注词义,并据此进行归纳:
钱著的“直”主要有三种译法:第一,直接沿用原文“直”。对于现代汉语来说,单纯沿用原文的单音词,未免会失之笼统和含糊。在现代汉语中,由“直”构成的词不少,不同的词意蕴是不同的。在这些直接沿用原文的解释中,根据钱穆的解说,大部分的意义大体倾向于“正直”义;第二,“正直”义,包含“正直的”及“正直的人”在内;第三,“爽直”义,包括“径情直行”义在内。
杨著对其译词有着特别的自觉,在《论语词典》中对“直”的用法进行了总结:第一,“坦白爽快”;第二,“公平正直”,包括“刚直不屈”;第三,“正直的人”。从词义的角度来看,二与三的意义基本相同,可归结为“正直”,“坦白爽快”与“直爽”义同。
李著的“直”主要有两种译法:第一,“正直”义,这包括“正直的人”、“正直做事的规矩”、“公正”、“正当的”,同时还包括“改正”。按李的意思,“改正”的目标是做正直的人,它与“正直”紧密相联。第二,“直爽”义,包括“直率”。
从以上的归纳可以看出,三个不同的译本,“直”的主要意义其实只有两个:“直爽”或“正直”。但在具体的情境中有差别:如在“直躬”章,钱译为“直道”,杨译为“坦白直率”,李译为“正直”;在“友直”中,钱、杨都将“直”翻译成“正直”,而李则译为“直爽”。这种区别,是非常有趣的。
“直爽”和“正直”虽然都与“直”有关,但其意义是不同的。在现代汉语里,“直爽”指“心地坦白,言语、行动没有顾忌”;而“正直”则指“公正坦率”。从词义来看,“正直”显然兼含了“正”和“直”的意思。因此,“正直”的内涵要比“直爽”的内涵丰富,增加了社会正义的伦理意味。如果说“直爽”只是个人的品性问题,“正直”则兼及个人与社会。从外延大小来看,“直爽”包含“正直”在内。
但在《论语》中,“直”并没有现代汉语“正直”的较强烈的社会正义色彩。实际上,表示社会正义的词,在《论语》中有“正”、“公”等,如“晋文公谲而不正,齐桓公正而不谲”、“宽则得众,信则民任焉,敏则有功,公则说”。在这种情况下,用“正直”译“直”,似乎赋予了过分强烈的现代社会伦理色彩,显得过于现代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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