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令人感到疑惑和不解的是,在清欠名单上出现了一些俱乐部,似乎并未真正完成清欠工作。根据资深足球媒体人“苗原MARK”透露,已经有个别球员没签字(工资奖金确认表),俱乐部却出现在该名单上的情况了。虽然以目前联赛的大环境来说,投资人能不主动退出足球界就已是不易了。不过即便如此,足协也大概率不敢去颠倒黑白,来向外界公布一份掺了假的清欠名单。否则,足协面临的局面就不是挨两句骂这么简单了。说句严重的,如果足协真的这么做了,中国足球的整个生态都会完全坍塌,这个责任可不是足协能够负得起的,这同样也是足协不想看到的。
那么,如果苗原的爆料如若属实的话,这其中或许只存在着一种可能,那就是俱乐部已主动提供了向这些未签字球员打款的证明或记录。而球员们之所以没有签字,可能和俱乐部签了阴阳合同。而这其中的“阴合同”并不被足协承认、不受足协保护,所以足协自然不会去理会俱乐部的这部分欠薪。不过,名单上的俱乐部是否存在“阳合同”也未清欠的情况,暂时也不能下一个定论。
值得注意的是,在足协公告中还出现了这么一段文字:“如相关债权人对本通知第一条所列俱乐部名单有异议,可向中国足协提交相关材料,中国足协将根据收到的材料及时处理。具体要求如下:1.债权人应提供有效的个人身份证件或企业营业执照及联系方式。2.债权人应提供与相关职业俱乐部签署的合同及其他辅助说明材料。其中,球员应提供在中国足协备案的工作合同。3.债权人应在公示期间(2023年3月14日至3月16日)将上述材料以邮件形式发送至以下邮箱......”也就是说,如果确实有球员没能得到名单上的俱乐部的欠薪偿还,他们还是有机会在3天的公示期内提出上诉的。
不过,此条规定看似合理,但球员如果真的想将俱乐部上告足协,还是有很大的难度的。足协在公告中指出,如果球员有异议想要到足协上诉的话,还应提供在中国足协备案的工作合同。据《德转》中国区管理员朱艺在网络社交平台上透露,球员想要做到这点的难度是非常大的,很多球员的手中根本就没有在中国足协备过案的合同。因为在签合同的环节中,很多俱乐部都会“留一手”,以“你签完合同我拿回去盖章,盖完章再给你”为理由,再也不向球员提供本应属于他的那一份合同。但实际上,俱乐部虽然敢不给球员合同副本,但绝不敢不去足协备案。也就是说,足协手中本身就有球员的备案合同。
这么看来,如果足协真的想在解决欠薪一事上站在球员这边,就应该主动配合球员调出他们的合同副本,或者将信息库向球员开放,而不是在这里设置障碍。公示期只有短短的3天时间,只要俱乐部铁了心钻空子、耍无赖,球员也将完全失去申诉的机会。可以说,球员申诉的难度完全就是足协自己制造的。至于足协是有心还是无意,是工作疏忽还是心有此意,目前还不能下一个定论。不过可以肯定的是,不论足协再怎么强调“宁缺毋滥”,心里总归还是想看到一个完整的联赛,即便粉饰太平,也不想向外界展示出一副断壁残垣。而想完成这个目标的唯一办法,或许就是向欠薪的俱乐部妥协吧!
想了解更多精彩内容,快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