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5日,阿里巴巴集团发布公告,宣布与美股的股东集体诉讼达成了和解协议,同意支付约4.3亿美元(约合30.87亿元人民币)和解费,以了结一宗合并股东集体诉讼。这一事件不仅涉及巨额赔偿,更引发了广泛的法律和社会讨论。
在此之前,一起针对阿里巴巴及其创始人马云的诉讼案在美国引起了广泛关注。据悉,该诉讼由一群美股投资者发起,他们因阿里巴巴股价暴跌而遭受重大损失,故而选择将阿里巴巴及马云列为被告。
事件起因
这场集体诉讼起源于2020年,当时阿里巴巴因其商业策略中的“二选一”行为被部分美国投资者起诉。原告指控阿里巴巴违反了联邦证券法,通过虚假陈述人为抬高股价,最终给投资者造成了经济损失。数据显示,2020年10月,阿里巴巴的收盘价为304.69美元/股,此后就开启了持续下跌进程,截至2024年10月,股票价格已下跌至83.99美元/股, 下跌幅度达到了72.43%。
2020年11月至2021年1月期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阿里巴巴发起了反垄断调查。经过一番调查,2021年4月,阿里被确认存在利用垄断地位获取不正当竞争优势的情况,不仅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还被处以182.3亿元的天价罚款。由此导致阿里的股价在美股市场出现暴跌,市值蒸发了上万亿元,令美国股民损失惨重。
随后,部分美国投资者在美国纽约南区法院对阿里巴巴提起集体诉讼,这些投资人的理由是,阿里不遵守中国法律,破坏市场公平性,遭到中国监管处罚,导致阿里股价迎来大跳水,从巅峰期的8000亿美元一路跌到了1000多亿美元,致使投资者损失惨重。
他们认为阿里巴巴没有及时提示风险,给投资者造成了经济损失。因此,美股投资者以阿里违反美国的“反垄断”法集体向法院诉讼,要求阿里赔偿损失。但阿里强烈反对,认为公司经营一直合法合规,没有违背美国的任何法律。经过多轮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了和解协议。
阿里巴巴在公告中明确表示,“该和解不构成承认或认定诉讼主张的索赔有任何正当理由,公司否认任何有关过错、责任、不当行为或损害的指控,达成和解仅为避免进一步诉讼的成本和造成的干扰。”
简而言之,阿里不承认自己有错,但是为了节省时间打算直接赔钱了事!不过,对于财大气粗的阿里来说,花31亿元免除官司缠身,也算是物有所值了。
然而,阿里这个赔偿理由似乎有点站不住脚,难道为了节省时间减少麻烦,就可以把30亿人民币白白送给美国人?这实在是没有道理!阿里巴巴有诸多精通法律的专业人士,为什么不能据理力争?非要认怂乖乖上缴巨额赔偿费?
从法律角度来看,最大的可能是:阿里巴巴确实有错,但是为了不把事情闹大,所以选择和解!具体分析如下:
事实上,近年来随着中美贸易战的持续发展,中概股企业已成为被针对的对象,从2020年开始,阿里在全球范围的法律支出费用累计已超百亿美元,而今年一季度的财报显示,阿里的法律支出成本大涨25%。
既然这笔打官司的钱必不可少,何不来个一次了断?毕竟和解后,阿里就不用再损耗大量的精力去疲于应对了,也不必再担心股价会因官司波动而下跌,省下来的资源可以配置到更需要的地方去。
反之,如果阿里坚持和美国投资者硬杠到底,赔偿的风险还是非常大的,毕竟是在美国法律制度框架下打官司,出于美国的贸易保护主义,以及为了达到削弱中资企业在全球科技领域的影响力的目的,阿里很难赢得这场官司。
一旦官司输了,阿里可能面临高达112.29亿美元的赔偿费用,而这项4.335亿元的和解费只占最大赔偿额的3.73%。由此可见,在此背景下,阿里此次和解无疑是一场漂亮的“公关秀”,避免了一场可能存在的法律大战和天价赔偿费。
为何阿里坚决不承认自己违背了美国的“反垄断法”呢?实际上美国对反垄断的罚款力度非常大,一旦被认定了反垄断,不仅自身要大出血,公司形象也会大受影响。
更重要的是,阿里还可以就此事树立正面的形象,向全球市场、投资者、监管部门展示自己改过自新的机会,从而吸引更多的投资者。毕竟在美股市场,一个主动拥抱监管、积极适应规则的企业,更容易获得投资者和合作伙伴的信赖。
值得注意的是,美国投资者的索赔对象不仅是阿里巴巴,还包括马云,原因何在?笔者认为,大致可以归结为以下二点原因:
一是美国投资人之所以状告马云,是因为他们认为,阿里巴巴股价大跌造成投资者亏损,与马云有着直接关系。一开始,这些投资者仅对阿里巴巴公司提起了诉讼,向阿里索赔。但是后来,这些投资者将状告对象结合在一起了,将马云也一并起诉,因为他们认为,阿里当年是在美挂牌上市的,而马云是阿里的创始人和主要投资者。
二是美国投资者之所以把马云与阿里巴巴一起告上了法庭,其背后很可能隐藏着美国官方的指使和怂恿。2020年,由于美国官方直接把阿里列在恶名市场的实体名单上,直接造成阿里市值蒸发6000多亿元。2020年3月,5家中企进入摘牌名单,到了4月,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在原5家公司的基础上,新增摘牌中概股公司17家。
笔者认为,从美国投资者向阿里索赔一案中,可以看出中美股市在索赔机制上存在的差距。
今年4月12日,资本市场第三个“国九条”出台,要求深化退市制度改革,加快形成应退尽退、及时出清的常态化退市格局。虽然此次退市制度改革加大了退市力度,重点放在了出清市场中垃圾股上。但对股民退市赔偿方面却乏善可陈,没有什么新政出台。
众所周知,中国股市中给广大股民带来巨额投资亏损的罪魁祸首,就是那些以上市圈钱为目的,被强制退市的上市公司实控人和大股东。正是他们以财务造假手段虚构收益,欺骗投资者,通过分红手段掏空公司。即使公司退市,他们早已在股市中赚得盆满钵满,最终达到了圈钱的目的。
事实上,股市退市赔偿制度的建立,就是要用法律手段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这些利欲熏心、违法违规的不法之徒,要让他们为自己的恶劣行径付出应有的代价,并以此来赔偿广大投资者的损失。
按理说,退市赔偿制度应该惩罚那些违法违规的上市公司大股东,通过对投资者进行赔偿,让大股东为其欺诈行为付出代价。
然而,中国股市目前的现状是,大部分财务造假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在退市之前,早已通过种种手段把公司掏空,待到退市时,根本拿不出多少资金可以用来赔偿股民。在此情况下,他们所造成的巨额亏损,则全部由广大的中小投资者来承担,股民成为了上市公司退市的最终受害者。
对比美国股市,看看美股退市赔偿制度的相关规定:
如果美国股票在纽交所或纳斯达克退市,上市公司需要给予股东一定的补偿。具体补偿如下:
一、美国股票退市需要给予给股民赔偿
股票退市,不但上市公司要给予投资者赔偿,而且还会让相关责任人人、相关金融机构承担连带性责任。比如,美股因造假退市,美国监管不仅让大股东给投资者赔偿,而且还会让保荐机构赔偿一大笔资金。
二、因造假退市,投资者会得到赔偿
如果一家上市公司因为欺诈而退市,监管机构可能会要求上市公司回购投资者持有的股票或赔偿投资者损失,这取决于欺诈的数量和情况的严重程度。
三、赔偿标准
根据财梯网显示,美国退市股票赔偿股民标准是交易所会要求上市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投资者手里的股票,回购金额一般是1美元/股,但是具体要看公司公告。
四、美股退市,股民还可以在场外交易卖出股票
由于上市公司退市,相对而言买卖股票的人少,但只要公司不破产,股民都可以享受到分红等待遇。公司存续期间,散户仍享有原来同样的权利和义务,继续以这些股票为凭证,获得分红。
当股票被交易所摘牌强制退市时,为了弥补投资者的损失,证券交易所将向投资者提供赔偿。赔偿金额一般是投资者在股票退市前的最后一次交易价格的20%,最高不超过$500,最低不低于$5。
在这种情况下,投资者可以从证券交易所获得赔偿,但是他们将不能从被强制退市的上市公司获得赔偿。
与美国股市相比,A股退市赔偿制度中并没有涉及到保荐机构和中介机构。实际上,在中国股市长期存在造假生态链的情况下,保荐机构、中介机构以及证监会内部的腐败官员为了从上市过程中谋取私利,已经内外勾结、沆瀣一气,形成了利益共同体。
他们已经从证券市场的“看门人”变成了上市公司的“合伙人”,表面上是在尽着看门人的职责,想不到背地里却干着吃里扒外、助纣为虐的勾当,并因此一个个都赚得盆满钵满。可是截至目前,中国股市赔偿机制仍未能建立健全,而且对于保荐机构、中介机构的连带赔偿责任并没有作出明确的法律规定。
因此,笔者认为,证监会和相关部门应该尽快完善退市赔偿及投资者索赔相关法律法规,及时补上这一漏洞。此外,A股市场也应借鉴美股的集体诉讼制度,对于上市企业财务造假、违规减持、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所导致的投资亏损进行维权,以确保投资者自身的合法权益不被受到恶意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