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雨袭击天津
1950年夏天,天津的天空突然变得阴沉,紧接着瓢泼大雨无预警地倾盆而下,整个城市及其周边的14个区县瞬间陷入了水的世界。在华北平原上的天津,由于地势低洼加之多河流交汇,每到雨季,各条河流便开始泛滥成灾,这次也不例外。天津境内的九条主要河流,包括著名的海河,水位急剧上升,河水漫过堤岸,迅速淹没了周围的低洼地区。
河水肆意地冲刷着街道和家园,田地被淹,庄稼被毁,许多低洼地带的村庄几乎被水完全覆盖。道路变得无法通行,交通陷入瘫痪,居民们被困在家中,无法外出寻找食物和清水。
面对这突如其来的灾难,中央政府迅速作出反应,决定采取紧急措施来救助受灾的天津市及其周边区县。政府部门在分析了天津的地理和历史水患记录后,决定通过一种创新的救灾模式来解决这一危机,即“以工代赈”。1950年秋季,中央特别调拨了一批救济粮食,准备用于支持这一计划。
刘青山和张子善的犯罪行为
然而,在这场看似给灾民带来希望的救济行动中,却早已暗藏着难以察觉的黑幕。那些每天挥汗如雨参与河道治理的农民,在劳作一天之后,满心期待地来到粮食分发点。然而,分到手的粮食让他们顿时生出了无尽的失望。散发着潮湿霉味的粮袋被随意堆放在发放处,打开一看,里面的粮食已经掺杂了许多霉变、发黑甚至长虫的坏粮。农民们翻捡着这些粮食,试图从中找出一些还能下锅的部分,但即便如此,数量也比规定的分量少得多。
这些本应送到农民手中的好粮,几乎全部被天津地区的两名领导干部刘青山和张子善暗中截留。两人以职权之便,利用手中的分配权,将粮食先从仓库中调拨出来,之后通过各种手段变卖,从中获取大额利润。
两人手段之大胆和精准令人瞠目。他们首先借用“粮食质量筛选”的名义,将大量救济粮从优质粮中剔除,留下相对较差的一部分发放给农民。接着,他们私自将剔除的优质粮打包装袋,暗地里以市场价格出售。这些优质粮食被转手给商人后,被运往其他地区,换取了大量现钱。这些钱并没有用来补贴农民的生活,也没有用于改善河道治理工程的物资,而是直接进入了刘青山和张子善的腰包。
两人得到第一笔巨额非法收益后,随即挥霍无度。他们将所得钱款用于购买奢侈品,桌上的山珍海味不断,家中堆满了各种精美的器物和昂贵的装饰品。
而更令人震惊的是,这是他们第一次联手贪污,就已经大肆攫取了高达220万斤的粮食。以当时的粮食价格计算,这一数量无疑是天文数字。
海河工程及木材采购
1951年,天津开始了规模庞大的海河治理工程,为了稳定受灾群众的生活,同时推动治理进度,工程依然采取了“以工代赈”的方式。这次,中央从东北调拨了1800万斤原粮用于发放给参与工程的农民。按照计划,这些原粮应该在粮仓储存后直接分发到工人和农民手中。然而,这批粮食在运输和储存的过程中,已经被刘青山和张子善盯上。他们很快想出了一个新办法,在看似合规的流程中掩盖贪污行为。
刘青山和张子善以“提高效率”和“机关生产”为名义,迅速成立了一家机米加工厂,并设立了河工供应站,声称这是为方便工地上粮食分发和加工而设的临时机构。他们从东北运来的原粮并没有直接分发,而是全部进入了机米加工厂。这家加工厂负责将原粮磨成面粉,再通过供应站发放到农民手中。
按照规定,加工原粮成面粉的费用应归公,并用来补贴地方财政或改善工程条件。然而,在刘青山和张子善的操作下,加工费被隐瞒下来,直接进入了私人账户。这一环节的贪污手法隐蔽且难以察觉,因为从外表看,农民依然能够拿到分发的粮食,只是没人察觉到这背后隐藏的巨额加工利润流向了哪里。
与此同时,天津地委为了支持城市建设,决定采购大量木材,用于河道堤坝和城市基础设施修复。刘青山和张子善看到其中的获利空间,再次利用手中的权力,安排采购人员前往东北的木材主产区,进行低价批量采购。东北的木材市场价格相对较低,每立方米仅需72万元,而在天津,由于需求旺盛,木材价格已经涨至200万元每立方米。这种巨大的价格差,让两人看到了更多获利的机会。
木材运抵天津后,本应直接交给工程项目使用。但刘青山和张子善并没有按计划操作,他们通过中间商将这些低价采购来的优质木材转手卖给本地急需木材的其他企业和农民,从中赚取高额差价。整个交易链条被设计得天衣无缝,木材的真实用途和价格在他们的操作下变得模糊不清,而工程使用的木材则通过从其他渠道以高价再购入的方式弥补。
反腐败的坚决态度
天津地区副专员李克才作为当地的革命干部,他经常深入基层,与一线干部和群众交流。在这些交流中,他逐渐听到了一些与刘青山、张子善相关的风言风语。有人提到粮食分发中掺杂霉变的情况,有人抱怨工程物资不足,也有人对两人最近显得格外讲究的生活方式颇有微词。种种迹象让他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但缺乏确凿证据的他只能保持冷静,先从表面上观察他们的行为。
很快,李克才注意到,刘青山和张子善为了掩盖他们的贪腐行为,开始采取各种方式拉拢可能对他们不利的人。作为地委的重要干部,李克才自然成为了他们争取的目标之一。1951年7月,张子善趁李克才的妻子生育第二个孩子之际,特意送去了一笔高达200万元的“补充营养”费用。张子善以关怀的名义将这笔钱送到李克才家中,试图用金钱笼络他。然而,李克才看到这笔钱时,毫不犹豫地拒绝接受,并明确表示不需要这样的“照顾”。他让家人把钱原封不动地送了回去。
张子善的拉拢没有成功,反而让李克才更加坚定了追查真相的决心。他开始着手搜集刘青山和张子善的贪腐证据,并向上级反映情况。他将自己听到的风声和察觉到的问题整理成书面材料,递交给河北省委。由于刘青山和张子善的职位较高,加上两人过去的革命功绩,他们的行为一度被认为只是普通干部间的“矛盾”。然而,李克才并未因此放弃,而是持续向上级汇报,并强调问题可能涉及巨额公款和重要物资的流失。
河北省委在接到李克才的举报后,开始对刘青山和张子善的行为展开初步调查。随着调查的深入,证据越来越多地指向两人利用职权进行大规模贪腐的事实。
1951年11月,中共河北省委召开第三次代表会议,会上公开揭露了刘青山和张子善的罪行。这一事件引起了全党上下的震动。
毛主席的批示与最后的审判
得知自己被判处死刑的消息时,刘青山显得并不甘心。他对看守人员提出异议,要求“上告毛主席”。他认为,自己在革命时期曾为党的事业立下汗马功劳,这样的“特殊身份”应该能够让他获得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刘青山和张子善确实曾是解放战争时期的优秀干部,不少老同事、老上级对他们的行为抱有复杂的感情。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有一些高级干部尝试为他们求情,认为他们的功绩不可抹杀,或许可以留下一条活路。
看守人员在刘青山提出“上告毛主席”后,直接取来了毛主席的亲笔批示文件,并当场打开给他看。这份批示是毛主席对刘青山和张子善案件的明确表态,用毛笔书写的文字一如既往清晰有力,措辞中毫不含糊地强调了党纪国法的严肃性和对贪污腐败行为的零容忍态度。
当刘青山看到这熟悉的“毛体字”时,知道事情已经没有任何转圜的余地。张子善同样沉默不语,眼前的事实让他们清楚,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最后裁决。
1952年2月10日这一天,保定体育场召开了一场公审大会。会场布置简朴,但庄严肃穆,检方逐条列举了刘青山和张子善的罪行。从他们截留救济粮、克扣加工费,到在木材采购中谋取暴利的每一个细节,都被详细揭露。
审判结束后,刘青山和张子善被押解至保定城东的东关大校场。在数千名围观群众的注视下,两人被执行了枪决。
参考资料:[1]高洪海.刘青山张子善案内幕披露[J].党政论坛,2008(20):6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