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周,美国将举行新一届总统大选。你知道美国人是如何选总统的吗?
了解了“选举人团制度”、“选举人票”、“赢者通吃”、“蓝州”、“红州”、“摇摆州”这几个概念,美国选举制度轻松拿捏。
选举人团制度在1787年被写入美国宪法中。这是美国选举体制中最重要又最具争议的一环。
美国总统和副总统并非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而是由来自各州的选举人票决定。
目前全美国共有538张选举人票。除华盛顿特区3张外,其余各州的配额等于其在国会中的席位数(每州有联邦参议员2人;联邦众议员席位则按各州人口比例分配)。人口最少的怀俄明州只有3张举人票,人口最多的加利福尼亚州则有55张选举人票。候选人获得全国一半以上(即至少270张)选举人票,就能赢得大选。
如果候选人均未获得过半选举人票,则由联邦众议院从得票前三名的总统候选人中选出总统(每州众议员合算一票),参议院从得票前两名的副总统候选人中选出副总统(每名参议员一票)。这种情况在历史上十分罕见。
选民投票的作用,是决定本州选举人票的归属。目前,全美国有48个州和华盛顿特区都实行"赢者通吃"(Winner-take-all,又称"胜者全得")制度,即赢得本州相对多数普选票的总统候选人,全部获得该州的全部选举人票。
缅因与内布拉斯加两州的选举人票部分按照按众议员选区分配,即在每个众议员选区的大选获胜者各获得一张选举人票(又称众议员选票),在全州获胜者则获得剩下的两张选举人票(又称参议院选票)。
多数州分别成为两党各自的"基本盘",即两党支持者人数相差较大,形成要么"蓝州"(民主党支持者占多数)要么"红州"(共和党支持者占多数)的格局。这样一来,竞选的主战场便集中在为数不多的几个"摇摆州"(又称“关键州”)。
近几十年来,蓝州的人口总是多于红州,共和党在赢得全国总普选票上处于下风。但是,在选举人团制度下,最终由选举人票决定胜负。由此不难理解,候选人有可能通过在"摇摆州"获胜而斩获多数选举人票(270票),从而无需赢得全美多数选民的支持就能赢得大选。
这样的情况在本世纪已发生过两次,分别是共和党的小布什(2000年)以及特朗普(2016年)。两人在全民投票中虽未脱颖而出,却赢得多数选举人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