弹性退休定调,央国企基层管理人员能后弹吗?看看人事专员的解释

社保大看台 2025-03-26 17:48:22
弹性退休定调,央国企基层管理人员能后弹吗?看看人事专员的解释

这个话题颇具争议性。

到目前为止,如果你仅仅是央国企单位的一名普通科室具有一定管理权限的人员,是否属于禁止后弹退休的范围,小编不能给出一个最权威的答案。

就这个问题,我专门去某国企单位的人事科去咨询了一下,专门管理人事的专员告诉我,目前为止还没有最新的权威解释,科室的普通人员是否属于禁止后弹退休的人员,还需要等待上级单位的指导。

这就说明,即使是国企专门管理人事的专员,也没有十足的把握下判断。

那么关于弹性退休的规定,到底规定哪些人不能后弹退休呢?

根据人社部发布的弹性退休政策,最多允许前弹和后弹3年,如果是3年,最低退休年龄不能低于原来的法定退休年龄。同时,还规定,有关人员不能后弹退休,原文是这样的: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及其他管理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应当及时办理退休手续。

归纳起来就是三类人不能后弹退休,一是公务员;二是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三是其他管理人员。

这充分说明,有些人是不被允许后弹退休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必须退休。公务员很容易区别,不能后弹退休,央国企单位领导人员,也属于管理人员,这个也没有什么争议,争议的焦点是“其他管理人员”,到底哪些人属于其他管理人员呢?目前为止,人社部并没有给出专业解答。

在央国企内部,只要是科室人员,哪怕是最普通的人员,一般都多少具有一定的管理权限。比如财务科的会计,从本质上讲具有核算监督职能,是一种管理职能,这些年提倡的从传统会计向管理会计转变的思路,就是这个目的,也就是会计的定位不再是传统的核算,还要具备管理职能。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会计应归类为“其他管理人员”。如果是这样,央国企单位的会计就不能后弹退休了。不仅仅是央国企会计,其他科室的人员大都也是类似情况,那么其他管理人员的范围就比较宽了。

对此,我专门在网上进行搜索,看看有没有权威的解释。在中纪委网站上,有一个问题,标题是“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有哪些?”并且给出了解释,该解释明确指出,对国有资产负有经营管理责任的国有企业中层和基层管理人员,属于管理人员。这其中还特别提到,会计和出纳就是基层管理人员。从这个意义上说,如果中纪委对于管理人员问题的解释适用弹性退休对管理人员的定义,那么央国企单位会计、出纳等基层管理人员不能后弹退休。

不过,现在有人会说,中纪委网站上说的国企管理人员,是监察对象,并不是人社部门上的“管理人员”,二者可能会有所不同。

小编在文章前面已经说了,曾经咨询过国企单位人事部门,央国企单位哪些属于管理人员,能否后弹退休的问题,既然管理人事的专业人员都说需要等待上级的通知,由此可见问题并不是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央国企单位内部工作人员到底哪些人属于弹性退休政策中的管理人员,目前还有待进一步确定。

综上所述

延迟退休已经正式开始实施了,有三类人不能后弹退休,央国企基层的普通管理人员是否属于弹性退休暂行办法中的“其他管理人员”,小编并不能给出一个准确的判断。但是根据中纪委针对相关问题的解释,基层管理人员的会计、出纳等岗位确实属于管理人员岗位,不知道这种划定管理人员的解释是否属于人社部门对“其他管理人员”的定位。

针对弹性退休暂行办法中的“其他管理人员”,不知道大家有何看法?欢迎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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