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遭多人踩脚踹头被逼钻垃圾桶,施暴者让女孩感谢她们“施暴”

胡言炫语 2024-11-14 12:15:50

近日,一则令人揪心的视频在网络上曝光。在广东潮州潮安区东凤镇大寮村,一名小女孩竟遭多人围殴,被逼吃垃圾、钻垃圾桶,这画面刺痛了每一位有良知者的内心。

视频中的场景,简直令人发指。多名同龄者对女孩面部、头部等多个身体部位肆意掌掴、踩踏、蹬踹,女孩多次被蹬踹倒地,还被揪着头发拖拽,甚至被用木棍抽打手心和面部。这已经不仅仅是简单的打闹,而是赤裸裸的暴力行为。

尤为让人愤怒的是,其中一名施暴者竟让女孩感谢她的施暴,还说出“我都不忍心打你了,给你手打坏了,你得感谢我,这样就不用写作业了”这样荒唐的话语。直至木条打断,另一名施暴者关心的不是女孩的伤势,而是惊呼“你都把我木棍抽烂了”。这是怎样扭曲的心态,才能让他们如此漠视他人的痛苦?

更让人心痛的是,整个过程中女孩始终未反抗也未哭喊,平静得吓人。这反常的一幕或许暗示着,她可能早已不是第一次遭受这样的欺凌,以至于习以为常。我们难以想象,这个小女孩在此之前经历了多少黑暗的时刻。

事件曝光后,女孩的家人选择报警,当地派出所介入处理。然而,派出所给出的回应却让人感到有些“随意”。称被打的女孩没有受伤并且正常去上学,还表示这是小孩子的思维,他们已经处理好了。

不过对于派出所的“随意”也能理解,要知道,从视频中不难判断,这些施暴者的年龄绝对不满12周岁。这就意味着,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对于这种施暴行为,不要说未造成女孩受伤,就算是出现极重的伤势,也最多只能通过调解处理,让施暴者家长赔礼道歉,加强教育。这无疑让许多人感到不满和无奈,即便我们再愤怒,也只能依法处理。

但这真的足够了吗?难道我们就要因为施暴者是未成年人,就轻易放过他们的恶行?法律在保障未成年人权益的同时,是否也应该更好地保护那些被欺凌的未成年人?

法治社会下,我们在遵循法律的同时,或许也应该思考如何完善法律,以更好地应对这类问题。不能让那些无辜的孩子在暴力的阴影下颤抖,不能让施暴者因为年龄而逃避应有的教训。这不仅是对受害者的不公,也是对社会未来的不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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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言炫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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