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保姆投毒幼儿园被冤入狱13年,获172万赔偿!

晒太阳的咸鱼 2023-05-18 15:19:00

2002年,云南一17岁的少女涉嫌幼儿园投毒,导致一位小朋友抢救无效死亡,最后,所有的罪责都归咎在了少女身上,她直接被判处了无期徒刑。

含冤坐牢十三年之后,一个正直律师的出现,让已经绝望的女孩眼里再一次出现了光亮,事实究竟是什么?不是她做的为什么又要认罪呢?

一、含冤入狱十三载

2002年,云南省昆明市的一个幼儿园,有三个小朋友突然倒地抽搐,呕吐不止,一旁的保姆见状,立马拨打了急救电话。

很快救护车便赶到,将三个有异样症状的小孩全部拉走。

遗憾的是,最终还是有一名儿童未能被救出,这位年幼的孩子就这样离开了人世。

随后,警方赶到现场,将当时在场的幼儿园老师全部带走进行询问。医生从孩子呕吐物中发现了有毒物质,唯一的可能是有人投毒。那么,是什么样的人,会对年幼的孩子下手呢?

这位不幸去世的小孩叫做侯磊,他是家中的独生子,也是父母的心头肉。

侯磊的离世让侯家的人都承受不了,他的父亲表示一定要让害死自己孩子的凶手得到应有的惩罚。

在所有幼儿园老师接受问询后,警方决定留下保姆钱仁凤,因为她比其他人更有嫌疑。孩子中毒的时间是老师午休期间,孩子们的照顾交给了钱仁凤,当天的饭菜也是她做的,这就给了她足够的投毒时间。

虽然这么说,但警方没有证据,钱仁凤听了之后更是哭诉,情绪也十分的激动,疯狂的表示不是自己干的,因为自己根本没有投毒的理由,还说自己看到一个非常可疑的人。

然而这个时候的警方已经认定投毒的人就是钱仁凤了,多次威逼利诱,甚至不惜引导,都非要从钱仁凤的嘴里听到“真相”。

可人根本就不是钱仁凤杀的,她哪里知道什么真相。

于是当时的警方就开始用一些极端的手段刑讯逼供,非要钱仁凤承认自己投毒的行为。

最后钱仁凤实在是被打的受不了了,无奈之下承认了莫须有的罪行。

她承认了之后,在场的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气,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

很快幼儿园保姆毒杀孩子的消息就传遍了大街小巷,人们对钱仁凤都是唾骂和诅咒,侯磊的父亲更是扬言要让钱仁凤判死刑,自己死去孩子的灵魂才能得到安息。

但警察办案是讲究证据的,虽然钱仁凤已经认罪了,但是他们没有证据,就没有办法定罪。

于是他们便对钱仁凤进行了再一次的“审问”,这次,他们逼钱仁凤说出了自己毒害孩子的理由,毒药的成分,什么时候下的毒,和为什么挑中这些孩子。

钱仁凤表示,自己之所以会投毒是因为幼儿园的园长陈梅有矛盾,她看不起自己,所以才想伺机报复的。

但当问到她是什么毒药的时候,她又说不出个所以然了。

二、人间自有温柔心

就这样,钱仁凤被迷迷糊糊的定了罪,一直到最后,她都感觉自己的脑子是不清醒的。

很快钱仁凤投毒案就开庭了,经过所有的证据梳理之后,钱仁凤被判处了无期徒刑。

这个时候的钱仁凤突然看到了台下的父母,本来眼神暗淡的她突然像是抓到了一根救命稻草一般,拼命的求救,开始为自己翻供。

钱仁凤表示自己是屈打成招,所有的供词都是假的,是根本不存在的,自己跟幼儿园的园长陈梅也没有任何的冲突。

可是最后,法院还是决定维持原判,因为“证据”已经非常的充足了。

而且还表示,钱仁凤本应该判处死刑的,但因为她还是个未成年所以才改判的无期。

到了监狱之后,钱仁凤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写申诉信,表示自己是冤枉的,但每一封信都是石沉大海。

但好在钱仁凤的父母并没有放弃自己的女儿,不断的奔波,试图将钱仁凤从监狱中解救出来。

就这样过去了十三年,杨柱律师知道了这件事情,觉得事情有蹊跷,于是就亲自到监狱访问钱仁凤,鼓励钱仁凤说出真相。

见到杨柱律师的那一刻,钱仁凤的眼睛里又有了希望,她还以为是自己写的申诉信有回音了,法院已经开始重新调查了。

当杨柱律师表示自己当时代表个人来的时候,钱仁凤的眼神又一点一点的按暗淡了下去,但她还是非常完整的叙述了事情发生的经过,并表示自己是无罪的。

她觉得只要有一个人将她的消息带出去,她就有沉冤得雪的希望。

听了钱仁凤的叙述之后,杨柱律师也发现了很多的疑点,于是他将这些资料整理成档案,准备进行进一步的调查。

因为害怕十几年前的案子会没有人愿意接受,杨柱律师还特地找到了自己很有声望的朋友,让他帮忙转发自己的资料和文章。

美国多长时间,这篇文章就被大量的点赞和转发,有更多的人知道了钱仁凤的事情,都纷纷为她打抱不平。

关于钱仁凤投毒案再一次开庭了,这一次钱仁凤直接被无罪释放,而且还得到了法院赔偿的一百七十二万元的赔偿金。

只不过,钱仁凤被抓的时候才十七岁,现在外面的世界早就是物是人非了,她很难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了。

但她的事情也通过互联网广为传播,有善良的人愿意给她介绍工作。

直到现在,当年那些严刑逼供的人和当时真正的凶手都还在调查中。

不过好在钱仁凤已经顺利洗刷了冤屈,能够堂堂正正的做人了,家里的父母也捕获在被人戳着脊梁骨骂了。

三、迟到的正义是否还属于正义?

对看客而言,钱仁凤的经历不过又是一场迟到的正义。但是对于钱仁凤来说,在正义迟到的这些年里,她所经历的心酸苦难又有谁能理解呢?

严刑逼供一直是被大家诟病的刑讯方式,因为这种暴力取证的方式造成了太多冤假错案,有些人还可以洗刷掉自己的冤屈,有些人却再也无法开口为自己伸冤了。

刑讯逼供造成的错案,是对司法公正一次又一次的践踏。对于刑讯逼供,我国早有明文规定。

如果司法工作人员有对犯罪嫌疑人使用肉刑或者是变相肉刑,对造成犯罪嫌疑人身体或者是精神造成折磨,以此获取供词的行为,应当判处其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如果在刑讯逼供过程中,造成犯罪嫌疑人伤残、或者是死亡的,应当以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对其进行定罪量刑。

虽然我国明令禁止使用刑讯逼供以获取供词,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刑讯逼供以及暴力取证的等各种违法侦讯的行为却屡屡出现。究其根源,在于违法成本太低。

刑讯逼供取得供词,即便是事发也只有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因此造成的冤假错案,可能很多年过去以后,受害者依然无法翻案。

或者是说尽管翻案,但是因为事发多年,早已过了刑讯逼供的刑事追诉时效,无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正因为如此,有些司法工作者才会铤而走险,以暴力取证。

对此,应当出台完善的法律监管体系,对于司法工作者侦讯的案件采取终身追责制。

如果是因为司法工作者采用刑讯逼供方式获得供词,因此造成冤假错案的,不管时隔多久只要被发现的,都应不受刑事追诉时效影响来追究其刑事责任。

只有加大刑讯逼供的违法成本,司法工作人员才会在司法工作中,尽心谨慎,依法办理相关案件。

在本案中,对幼儿园进行投毒导致一人死亡,多人中毒的行为,为何是以投放危险物质罪进行定罪量刑,而非故意杀人罪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投放危险物质罪,就是常说的投毒罪。该罪是指犯罪分子故意投放具有毒害性、腐蚀性等有毒物质以危害公安安全的行为,而故意杀人罪则是指犯罪分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虽然这两种行为客观上都会造成受害人的死亡,但故意杀人罪是指犯罪分子明知道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受害者死亡的,却依然采取主动作为或者是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如果说故意杀人罪针对的是特定个人或者是人群,那么投放危险物质罪针对的就是不特定人群以及公共安全。

犯罪分子不管以什么方式、在什么场所投放具有毒性的危害物质,只要其明知自己的投毒行为会对不特定多数人造成伤亡,依然采取这种行为的,就应当以投放危险物质罪论处。

因此在本案中,对于在幼儿园进行投毒的行为,是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定罪量刑的,而并非故意杀人罪。

四、结语

正义虽然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出现冤假错案的时候,一定要坚持自己的说法,千万不要有任何的顾虑,承认莫须有的罪行,我们要相信法律也一定会站在正义的这一边的。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欢迎“点赞”“留言”“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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