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没创收”可以休矣!

醉卉看情感文案 2024-12-19 14:04:54

“罚没创收”可以休矣!近年来,执法公正性问题越来越广泛的引发了社会关注。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公开的两名公安民警因趋利性执法而被判刑的案例,无疑为这一问题提供了鲜明的警示。这一事件不仅反映了个别执法人员的道德缺失,更揭示了当前执法体系中存在的潜在风险和漏洞。为此,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权力运行显得尤为重要。

明眼人都能看出,不正当手段的罚款执法,本质上是一种逐利性执法:通过对“罚没收入”进行相应的分成获得利益。这背后是一本赤裸裸的经济账。2020年全国交通罚款总额3000亿元左右,按照当年底全国民用汽车保有量估算,平均每辆车罚款上千元。反过来,这种获利行为又进一步刺激了执法人员“积极性”。这种基于利益考量的选择性执法,直接损害的,无疑是执法司法的公信力。而更大恶果是,可能造成群体性恐慌。长远看,无疑会对社会预期造成打击。这笔账,于国家怎么算都不划算。因此国家终于出手了。高层已经重视,反对趋利执法。

首先,趋利性执法的案例不仅是个别现象,更是系统性问题的缩影。根据201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统计,滥用职权和执法不公正的案件在各地屡见不鲜。例如,某地执法部门因罚没收入异常增长而受到社会质疑,调查发现,该地区的执法人员为了追求业绩,常常对轻微违法行为进行顶格处罚,甚至不惜以罚代管,导致社会矛盾加剧。2021年,霸州市政府就提出将非税收入(罚款)与征收单位支出挂钩,把罚款增收直接摊派了。仅仅三个月,罚没款接近2亿元。这样的执法行为不仅损害了执法公信力,更是对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严重侵害,必将以削弱国家政权的民心基础为代价。

其次,国务院提出要加快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正是针对这一问题的有效应对。通过建立和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可以有效遏制执法人员的随意性和不公正行为。因为公权滥用,危及政府的公信力,激化社会矛盾,其深层次的危害,远甚于境外敌对势力的破坏,是境外敌对势力千方百计想做而没做成的事!现在经济下行,社会维稳变得越来越重要。滥用公权乱收费,乱罚款,成了危及社会稳定的因素,这可是高层很在意的一点。对于执政府的伤害,莫过于戕害民心,及时整饬,相当于及时止损。 以某省为例,该省在实施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后,执法人员的裁量行为明显减少,执法透明度和公正性得到了提升,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也随之上升。

然而,落实这一制度并非易事。首先,部分执法人员的观念转变需要时间。在某些地区,执法人员仍然抱有“执法就是罚款”的传统观念,缺乏对柔性执法的理解和认同。其次,执法监督机制的完善也亟待加强。针对罚没收入异常增长的情况,相关部门应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并纠正不当执法行为。比如,某市通过建立执法数据监测系统,对执法行为进行实时分析和反馈,有效降低了趋利性执法的发生率。

最后,社会各界的参与也是推动执法公正的重要力量。媒体和公众应积极关注执法行为,通过舆论监督促使执法部门自我反思和改进。以某地的执法透明化改革为例,该地区通过建立“阳光执法”平台,公开执法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显著提升了执法的公信力和透明度,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欢迎。

总之,趋利性执法的现象不仅损害了法律的权威,也影响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必须加强执法监督,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推动柔性执法的理念深入人心。同时,社会各界的参与和监督也不可或缺。只有通过多方协作,才能真正实现公正执法,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希望这一问题能够引起更广泛的讨论与关注,共同推动法治建设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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