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臭肉事件:还有一点需要查清,究竟是一次还是多次使用臭肉

胡言炫语 2024-10-20 09:45:37

关于引发关注的昆明市官渡区长丰学校臭肉事件,从官渡区联合调查组发布的情况通报来看,家长所反映的“臭肉”被判定为不合格,乃当天宰杀的鲜猪肉,因存放不当和运输储存环节的疏漏而变质变臭。“2015字样过期进口冻牛肉”的误会也得到了澄清,原来只是家长对生产企业注册编号的误读。

涉事的供餐企业云南润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可谓是问题重重,没有餐饮服务的资质却承办学校食堂,未按规定申请增加经营项目,这一系列违规操作令人咋舌。而长丰学校在食堂承包经营方面也存在诸多过错,未按规定报备,对经营资质审查和管理不到位。

对于该事件的处置,可谓是雷厉风行。学校举办者和法定代表人被立案调查,校长和法定代表人免职,对学校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处以10万元处罚。涉事供餐企业被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46万元,并处以568万元处罚。食材供货商也被责令停止经营接受调查。昆明市纪委监委提级督办,相关部门干部作停职检查处理。这一系列举措确实大快人心,让我们看到了对违规行为绝不姑息的态度。

然而,在这份看似详尽的通报中,却有一个关键的问题如同迷雾一般,尚未清晰,那就是“臭肉”究竟是仅仅这一次发生,还是过去也存在?要知道家长们之所以义无反顾地闯入学校食堂,起因是学生反映食堂的肉有异味,甚至有学生因肠道不适被送医。这样的背景下,这个未被说明的问题怎能不让人质疑?

不妨假设一下,如果只是这一次的疏漏,或许还能归咎为偶然的管理失误,人们或许能在愤怒之余给予些许的谅解。但倘若是多次发生,那性质就截然不同了。这不再是简单的失误,而很可能是有意为之的蓄谋,是对孩子们健康的漠视,是对教育良心的践踏,绝对不可原谅!

并且按照目前所披露的信息来看,多次发生“臭肉”的可能性极大,如果学校食堂真的存在多次使用“臭肉”的行为,按照通报中的处罚力度,那么应该进行相应的处罚,甚至要从重从严处罚。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尽快查清这一关键问题,给家长们一个明确的答案,给社会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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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言炫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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