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人投简历面试时,可以不用真实姓名么?

沈晓霏 2024-06-06 06:46:39

随着竞业协议在互联网大厂的普遍使用,有些人跳槽入职新公司后,为了避免前公司的竞业协议,会使用花名或者化名来规避风险。比如目前担任快手高级VP的于越,其真名叫盖坤,是阿里妈妈的P10资深算法总监。不久前,从某公司加入小红书,担任社区运营负责人的江源(花名:云帆),也没有使用真实姓名。

那么,我们在投简历或者面试过程中能否不使用真实姓名,而是使用化名、花名、英文名或者X先生、X女士这种形式来投递简历呢?

先说结论:如果你使用化名面试的目的是善意的,比如为了避免被原公司同事发现,规避竞业协议或者其他风险。并且在投递简历之后,HR约面试时第一时间告知HR和面试官,自己使用化名的真实原因,这种情况是可以被理解和接受的。毕竟,HR和面试官是为了招聘人才,在面试过程中使用化名,并不会影响面试的流程。

同时,使用化名也能避免面试过程中的一些风险。比如,在面试过程中,HR和面试官是有保密义务的,在面试过程中不应该透露求职者的情况。但大家都是在一个圈子里,很难保证跟你前公司的领导同事没有交集,面试官找你公司熟人打听情况的案例时有发生,这是很难完全避免的,毕竟不是所有的HR和面试官都很专业。

如果你经历过数轮面试,最终拿到offer后,需要办理入职时,需要把自己的真实姓名告知HR(主要是缴纳五险一金以及发送工资时使用),但在新公司系统中,仍然可以使用化名。这也是目前很多背着竞业协议的大厂中高管使用化名的原因。

反过来说,如果求职者使用化名的目的不是善意的,是为了自己的利益或者欺骗的目的,那就是不被允许的。

比如,中国的互联网大厂,都会有自己的招聘系统,也就是所谓简历库的存在。每个候选人的简历、面试情况以及面试官评价都会在这个系统里体现,这也为面试官给求职者做面试时提供了一些参考。一般来说,HR会根据求职者的姓名、手机和电子邮箱来判断他收到的简历跟简历库中的简历是否重合,如果这三项重合,HR就可以直接调取简历。

在这个前提下,有些求职者为了更好的被HR注意到,或者猎头为了把这个求职者算到自己名下,会让求职者使用化名、其他的手机号和邮箱地址,并且不提前跟HR沟通确认,在这种情况下,即便最终这个求职者入职了,在背调时或者入职之后被发现,都是可以以弄虚作假来取消offer或者终止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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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晓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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