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初中生遭3名同学杀害埋尸案宣判#\u0002
邯郸初中生遭3名同学杀害埋尸案宣判,只不过结局差强人意,不如网友的愿。
《刑法》第49条明确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所以,三个凶手便可以逃脱死刑,只需要坐几年牢就可以光明正大的重新做人。
受害者及其家属会接受这样的结局吗?
恰恰相反,生者他们会带着这种难忘的情绪直到死去,所以既然刑法判不了死刑,为什么不更改刑法?
法是人制定的,真正考虑的是一种公平,而不光是一个法律的条文。
《未成年人保护法》很多时候已经变成了某些未成年人犯罪的“盾牌”,他们可以肆无忌惮没有顾忌的去做坏事,甚至是恶意伤害他人,置他人死亡。
尤其是互联网的兴起,未成年人早熟,很多情况他们已经有了清晰的判断力,拿以往未成年人的标准去衡量现在的未成年人,这是十分不公允的。
只有让未成年人真正的明白法律不是法外之地,他们才会收敛,才会去谨慎。
他们的父母才会在平常更有耐心得去教导他们,而不是一味地姑息养奸。
不重视的话,相同情况日后肯定还会出现,像这种性质恶劣惨绝人寰的方法只会加大社会矛盾。
对于这件事,希望家属继续上诉,邯郸本地人支持!
对此,您的看法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