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
鹤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家税务总局鹤壁市税务局
鹤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发布公告
自2022年11月21日起
鹤壁市城区内
二手住房转移登记“不见面办理”服务模式
全面启动!
“不见面办理”便民服务点
将正式开展存量住房(二手住房)转移登记业务
办理相关业务无需再到“智慧鹤壁”
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窗口
一、实施时间和范围
自2022年11月21日起,鹤壁市城区内(包括淇滨区、山城区、鹤山区、鹤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所有符合办证及网上缴税条件的存量住房(二手住房)转移登记“不见面办理”服务模式全面启动。
二、实施步骤
1.经具有资质的房地产中介机构申请、签订合作协议,国家税务总局鹤壁市税务局、鹤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中介机构布设存量住房(二手住房)转移登记“不见面办理”便民服务点。
2.经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网络运行技术测试合格后,“不见面办理”便民服务点正式开展存量住房(二手住房)转移登记业务。通过人脸识别系统身份认证、业务端口录入信息、网上缴纳契税、扫描上传申请资料、登记机构网上审核登簿等流程,实现存量住房(二手住房)转移登记“不见面办理”。
3.存量住房(二手住房)转移登记“不见面办理”便民服务点可“一站式”办理税费缴纳、交易登记业务。群众在服务点办结后可就近选择不动产自助服务点打印、领取不动产权证书,或下载电子版不动产权证书,全程无需再到“智慧鹤壁”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窗口。
三、注意事项
1.群众在“不见面办理”便民服务点办理业务期间,如遇到系统暂停服务、纳税受阻等情况,请拨打业务咨询电话:0392-3217088(不动产部门)、0392-3298003(税务部门);也可到“智慧鹤壁”税务局窗口、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窗口现场咨询或办理。
2.河南省电子税务局存量住房(二手住房)网上缴税操作规程访问地址:https://etax.henan.chinatax.gov.cn/web/dzswj/help/index.html,我要办税→个性化办税→房产交易一体化(存量住房)。
3.自本公告实施之日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统一以契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签订当日)为时点确定优惠政策的适用。对于个人购买多套住房的,合同签订日期在前的应作为先购买住房,适用家庭唯一、第二套住房税收优惠。
4.在服务点办证,与在“智慧鹤壁”窗口办证所需费用相同,不会产生额外费用。请办事群众切勿相信不法分子编造散布的各类虚假信息,以免造成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