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来(返)示范区主动报备的倡议书
广大示范区父老乡亲:
当前,国内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坚定不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疫情防控的“二十条优化措施”,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保护您和家人的身体健康,特发出如下倡议:
一、非必要不跨区流动。为最大限度减少因人员跨地区流动而造成的疫情传播风险,请广大居民群众非必要不前往有本土疫情发生地区,减少非必要的跨省市出行,如必须前往,务必提前向所在村(社区)、工作单位报备,并做好个人防护,了解当地疫情防控政策,落实相应疫情防控要求。
二、来(返)区请提前报备。若您计划从外地来(返)区,请提前3天通过“支付宝—豫事办—来(返)豫报备—社区报备”入口或“鹤壁新闻网公众号—入鹤报备”入口进行报备,也可以通过电话向村(社区)报备。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是广大公民应尽的义务,未报备或刻意隐瞒行程引起疫情输入传播风险的,将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三、配合落实分类管控措施。有7日内高风险区及涉疫重点地区旅居史的来(返)区人员,请主动配合落实“点对点”闭环转运、健康监测、隔离管控等相应的管控措施。高风险区来(返)区人员需落实“7天居家隔离”,在第1、3、5、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低风险区来(返)区人员,抵达后需落实“落地检+3天3检”,核酸检测结果未出来前,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前往公共场所,不参加聚集活动。未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四、居家隔离期间,有同住人员的,一并落实居家隔离,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落实集中隔离;居家隔离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因就医等特殊原因确需外出的,报村(社区)管理人员后,由村(社区)安排专人专车闭环出行,全程规范做好个人防护。
五、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单人单间居住,非必要不外出。因就医、做核酸等特殊原因确需外出的,报村(社区)管理人员后,做好个人防护“点对点”出行,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前往公共场所,不参加聚集活动。
请广大居民群众自觉履行疫情防控责任和义务,强化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养成良好卫生习惯。进入公共场所时,自觉配合做好佩戴口罩、测温、扫码、验码工作,以实际行动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筑牢疫情防控坚实防线!
来(返)示范区报备电话
示范区疫情防控指挥部:3298110、3228013、3220083;
淇水湾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3229035、3229027、3229028;
古城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3228025、3228036、3228028。
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