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师应当心中有“师”而非手中有“权”

谭浩俊 2024-07-24 09:28:10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7月22日,中国人民大学发布情况通报称,经研究决定,给予王某某开除党籍处分,撤销教授职称,取消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同时,北京市海淀公安分局也已依法介入调查。

面对举报,这次的中国人民大学可谓是快、准、狠,不仅给了受害者一个交代,也及时回应了公众关切,更让有同样行为者受到了一次震慑。如果警方经过调查,确认王某某的行为构成刑事犯罪,还有可能移交检察机关处理。对王某某来说,可谓教训极其深刻。

事实也是,王某某作为导师,面对自己的学生,竟然当着她的面脱衣服,询问她自己身材如何。紧接着,以发几篇论文、提供一些学术上别人难以获得的资料为诱饵,要求学生跟自己“做夫妻”,提出肢体接触的要求。虽经学生强烈反抗,停止对学生下手。但是,自此以后,就开始多次让学生做无报酬的杂活、骂学生,并威胁学生不能毕业。

所有这一切,哪还有一点老师的斯文样,更别说是一名博士生导师、高级知识分子了。就算真的喜欢学生,也不该以如此恶劣、下流的行为。但凡以这样的行为欺负学生者,从欺负的那一刻起,师德就荡然无存了,围绕老师的所有赞美之词,也被王某某全部玷污了。

曾几何时,在人们心目中高大而纯洁的老师形象,也被害群之马糟蹋得有点面目全非了。特别是近年来时有发生的导师侵犯学生、损害学生合法权益、不尊重学生事件,更是让高大上的大学老师、教授们形象严重受损。如今年1月,11名硕士、博士研究生集体实名举报华中农业大学动物营养系教授黄飞若学术不端。经校方核查后,撤销了黄飞若校内一切职务,解除聘用合同,并报请撤销其教师资格。又如今年4月,北京邮电大学15名研究生联名举报该校副教授郑凤事件,举报材料长达23页,举报材料直指郑风情绪不稳定、对学生进行人格侮辱与毕业威胁、截留学生工资,以及让学生帮忙取快递、开车、搬家打扫、陪同其女儿进行乒乓球等。学校经过调查,决定取消郑凤的研究生导师资格,停止其教学工作,岗位等级由副教授七级降为讲师十级。

导师成老板,学生成员工,而且是不拿工资、没有尊严、不能有反抗想法的员工。“老师”的内涵,确实在一些被称为导师的人身上完全变味了,变得令人不堪。而且,越是学历等级高的导师,指挥学生为其服务的频率越高、范围也越大。像王某某这样的博士生导师,除了想让学生成为自己的家奴之外,还要做其性奴。一声不从,就会拿毕业进行威胁。

导师,俨然心中没有了“师”字,而只有手中掌握的“权”。而这个权,从录取阶段就已经产生,直到学生毕业以后的相当一段时间,都会被导师牵着。特别是行业内有一定地位和影响的导师,还可以决定学生的未来。

老师不为人师表,却热衷于权术,并把权术玩到了极致,让学生在这样的权术下失去自尊,应当是大学教育的一种悲哀。就算可以从这些教师身上学到一些专业知识,从人才培养的角度来看,也是失败的。人才,不只需要较强的专业知识,更需要有很强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有高尚的人格。很显然,像王某某等培养出来的学生,很有可能会在心理上、情绪上受到严重伤害,如果素质不是很高的学生,会在走上社会后用比导师更加变态的方式对待别人,尤其是年轻人。

一次次的老师负面新闻、导师无良行为,在一声声地呼唤改革现行的教育管理体制,尤其是约束导师的行为。培养人才作为一项重要目标,不能再在已经有点扭曲的教育管理中继续扭曲下去了,必须纠正已经被扭曲的问题。类似不断被举报打破的沉静空间,需要有良好的激励和奖惩机制来规范老师的行为、端正老师的态度、激发老师的热情、提升教育的效率。其中,师德是老师行为和规范中必须十分强调的一项工作,应当将其上升到教育极其重要的位置。否则,人才培养压力会不断加大、难度也越来越大。老师、尤其是导师,必须心中有“师”、头顶有“师”,而不是手中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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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浩俊

简介:著名财经评论员,媒体专栏作家、特约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