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移动拒绝靓号用户携号转网被通报:罚款5万,5人被处分

华商网 2020-11-26 17:59:39

近日,西安曹先生反映,自己到移动公司携号转网,发现协议被延长18年且不能销号 ,引发热议。

11月25日,陕西省通信管理局发布调查通报

认定 陕西移动西安分公司行为违法

罚款5万元并对5名负责人进行处理

通报全文: 陕通局信管函〔2020〕191 号 中国电信陕西公司、中国移动陕西公司、中国联通陕西省分公司: 近期,我局对中国移动西安分公司(以下简称西安移动)无正当理由拒绝对用户提供携号转网服务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现将调查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2020 年 10 月 13 日,接部信管局通知,要求我局对网传 “男子携号转网遭拒 协议被延长18年:注销也不行”事件调查处理。我局随即对此事件立案调查,通过调取业务系统资料、上门询问用户、听取汇报等方式,核实事件情况。现查明, 西安移动根据本企业靓号管理办法, 自行将用户协议期限调整为20年 ,以此提出向用户收取违约金并限制用户销户,造成用户携转受阻。 用户网上反映问题基本属实。 西安移动无正当理由拒绝对电信用户的电信服务,违反了《携号转网服务管理规定》第九条第(一)款、《电信条例》第四十条第(三)款规定,依照《电信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 我局给予西安移动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 由于西安移动处理不当,造成用户在网上发布携转受阻 视 频,社会各方面广泛关注,对我 省携号转网服务造 成不良影响。 我 局要求陕西移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经陕西移动党委研究决定: 给予西安移动分管副总经理诫勉谈话。 经西安移动党委研究决定: 给予小寨分公司原副总经理记过处分、小寨分公司原总经理警告处分、西安分公司原市场部经理警告处分、西安分公司品质管理部经理全市通报批评。 各基础运营企业要从此案件中深刻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严格执行《电信条例》,认真落实《携号转网服务管理规定》“九不准”的要求,结合通报中反映问题,全面开展自查整改,纠正违规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共同维护良好的电信市场秩序。 陕西省通信管理局 2020年11月24日 来源|陕西省通信管理局、梨视频 编辑|华宝 审核|麦子 -推荐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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