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场监管局发布食品生产复工复产提示

辽沈晚报 2025-02-21 07:26:23

本报讯 记者朱柏玲报道 2月20日,辽宁省市场监管局发布食品生产企业复工复产提示。

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食品生产单位要高度重视复工复产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食品生产企业要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落实好“月检查”制度,把本单位管理实际与主体责任管理制度有机融合,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责任意识和管理水平培训,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同时,强化关键生产环节把控。全面清查原辅料、半成品、包材等物资,是否在保质期内,有无变质、霉变等情况,储存温度、湿度等条件是否符合要求,严禁使用变质过期原料生产加工食品。

加强生产环境检查,检查生产场所、加工设备、工器具清洁和消毒情况,确保其符合生产卫生要求,防止交叉污染和病菌滋生;检查车间防虫防鼠设施是否完好,门帘、挡鼠板、纱窗等是否安装到位,灭蝇灯、捕鼠器等是否正常工作,有无虫害和鼠害迹象。检查设备设施,包括计量器具如温度计、压力表、秤等是否经过校准,是否在有效期内;对生产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保养,及时排查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强化人员管理,检查员工是否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是否存在身体不适症状,确保员工符合食品生产健康要求;查验员工是否熟悉并掌握食品生产安全知识、操作规范等要求。

此外,扎实落实食品安全标准。各食品生产单位要及时检查产品执行的标准是否变更或废止,涉及变更或废止的,要及时调整生产规程、更新产品标签标识,同时要及时到审批部门申请变更,避免发生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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