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片一开始,男主角丹·埃文斯(Dan Evans)带着妻子和两个儿子,一家人住在比斯比(Bisbee)的一个牧场里。晚上,他的小儿子马克睡在床上,像拉风箱一样喘着粗气。请记住这个细节(1)。丹走路一瘸一拐的,跌倒的时候,发现他有一条腿截肢了,装的是假腿。这个细节(2),寥寥几笔,勾画出了丹的处境,不是那么好。
后面整部片子里丹飞檐走壁,行动自如,说明他经过长期的训练,已经能够熟练使用假腿了。这里是因为晚上都睡下了,匆忙之中假腿没有绑紧,才会松动脱落的。符合情理和逻辑。也是导演开篇刻画人物的精心伏笔。
丹的大儿子威廉端起枪,瞄准了小流氓,被丹给拦住了。后面小儿子马克也给丹建议,不如干脆一枪崩了闯入他家的流氓。小小的马克脸上满是愤怒和仇恨。样板戏《红灯记》中铁梅有一句经典的唱词“咬住仇,咬住恨,嚼碎仇恨强咽下,仇恨入心要发芽”。鬼子为什么败得那么惨?还被扔了两颗原子弹?拉了太多的仇恨,就是一个重要的原因。
请注意这个细节(3),这个主意并不是毛头小子出馊主意,这个办法是可行的。电影的背景是南北战争刚结束的美国西部。正处于战后恢复、重建。法律、秩序是有的,江湖规矩也是很重要的社会守则,还有其它各种自然形成的传统或者是潜规则。那个时期的西部,说它混乱吧,还有警察、有监狱。说它多么的规范吧,后期二当家查理拿出一沓子现钞悬赏,肯塔辛镇上几乎所有人都加入战斗,吓得警长带头跑路投降,结果还被秒杀。
在那个年代的西部,人们在常年的开发蛮荒,杀伐战斗当中,建立起了一套相对能平衡各方的规矩。这些规矩是有效的,约定俗成的,被各方所默认的,都必须要遵守的。
对于私自闯入自家领地的流氓,丹是可以举枪射杀的。但是他没有。因为这还不是最好的解决办法。正如同《天道》中黑道大哥周建华说的:“杀人不难,杀人不留麻烦,难,背着一条人命过日子,是一辈子都治不好的绝症……黑道不是谁家独有的买卖……道,就是规矩,既有所能,便有所不能……除掉对手是为了自己生活得更好,如果除掉对手是给自己掘了一个坟,那有什么意义呢?”
早上起来,丹带上两个儿子,先去找牛群,嗯,不是我国的某位明星,是放牧一群牛的牛群。他家的牛群跑到山那头去了。先把牛找回来,然后丹要去镇上找霍兰德谈一谈。这个霍兰德就是采用种种卑鄙手段想把他家的地块卖给铁路公司的一个混混。
镜头一转,一个匪帮的老大,本·韦德,骑在马上,在给树上停留的一只鸟作素描。待到二当家查理·普林斯给他汇报了运钞车的情况后,略微砸了咂嘴,把素描扯下来,挂在了树枝上。请记住这个细节(4)。
镜头又一转,丹手里拿着一个像是项链一样的东西,其实,这是他在南北战争当中获得的勋章。请记住这个细节(5)。
丹对威廉说“当有一天,你站在我的立场上时……”威廉毫不犹豫地打断他:“我决不会站在你的立场上”这里我觉得“never”翻译成“永远”还不如翻译成“决不会”更传神咯。请记住这个细节(6)。
请不要嫌需要记住的细节多啊,我说过的,这是近几年来,我认为值得“墙裂”推荐的,每一帧都不容错过的绝世好片。在我心里,这是可以与《肖申克的救赎》《阿甘正传》《辛德勒的名单》这些伟大的电影相比肩的一部神作。只有把这些细节都理解了,才能真正地看懂这部电影。
镜头再一转,一辆运钞车飞驰而来。车上有押运的镖师,还有手摇的加特林机枪。车身还覆盖了装甲。虽然是马拉的马车,但是在那个年代,这已经算是豪华配置的重型运钞车了。这个场景出来,B站的网友有条评论很经典:“准备吃火锅”。这个梗是来自于电影《让子弹飞》的开场。看过的人自然懂,会心一笑。
果不其然,虽然运钞车没有“吃着火锅唱着歌”,但是,也被麻匪给劫了!哦,不,准确的说,应该是马匪。
抢劫运钞车这段,好好欣赏一下吧,双方你来我往,虽然没有多少特效,但是精彩地表现了那个年代,西部的狂野与潇洒,那是令很多人神往的一段历史。突然想起了“将军百战死,壮士十年归”“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
经过一番激战,运钞车被马匪干翻在地。镖师们死伤惨重。这里,匪帮的大当家本·韦德没有出手,一直骑着马在高处观望。当然,这整套打法,肯定是他提前安排好了的。
倒是二当家查理·普林斯(Charlie Prince),展现出了好身手和弹无虚发的精准枪法。不慌不忙,边走边用余光发现逃跑的镖师,拔枪、举枪、瞄准射杀、潇洒收枪归套,整个过程行云流水,一气呵成,同时也体现出了二当家的冷血无情心狠手辣,当然了,匪帮么,都是这样,他们也有温情的一面。
最终能把重装甲运钞车干翻,还是靠了本提前设计好的智取之法。他把牛群赶到一个狭小的路口,一边是山体,另一边是一个崖边。运钞车跑太快,前有障碍后有追兵,刹不住车,眼看要撞上牛群也是个翻车,驾车的人情急之下猛拉缰绳,车,还是翻了,只不过是翻到了旁边的沟里。请一定记住这里本赶牛群的这个细节(7),一定要记住哈。这群牛,还是丹家的。
镖师的队长是老镖师麦克罗伊尔。虽然上了点年纪了,仍然宝刀未老,枪法还是可以,江湖经验也足,尽忠职守,拼死力战。查理过来还要问一句,“听说过我没?”麦克罗伊尔狠狠地嘲讽了一下二当家。注意这个细节(8),嘴贱真的是个要命的毛病。
反派死于话多,这是大家的共识了。查理可不惯着他,抬手就是一枪,虽然没要了命,也够老家伙受的了。这里,本没有干掉麦克罗伊尔。而是放过了他。有骨气的人,连强盗都要尊敬几分。请记住这个细节(9)。这个细节也暗示了,本和麦克罗伊尔作为劫匪和镖师,是一对相爱相杀多年,彼此都很熟悉的老对手了。
未完待续......
岁月无常 慨当以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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