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西出租车跳车案,韩国法院判了

灵枫谈国际 2025-02-21 11:35:49
2022年3月4日晚上8点45分,A某在庆尚北道浦项市的浦项站搭载了大学生B某作为乘客。根据行车记录仪显示,B某在上车时关上车门并说道:“请前往○○大路。”但A某听错了目的地,便确认道:“是去韩东大学吗?”B某回答:“是的。”然而,B某很快发现出租车行驶方向与目的地不符,于是询问A某:“这条路是对的吗?”但由于A某听力较差,并未听见B某的提问。B某开始感到不安,并给男友发送了几条信息:“出租车开往奇怪的地方”、“速度快得吓人”、“我跟司机说话但他完全无视”。随后,B某尝试向A某表示:“叔叔,能让我下车吗?”但A某仍然没有回应。B某恐慌之下,认为自己可能遭遇绑架,直接拉开车门试图跳车。A某察觉到异样,开始减速,但B某因惊慌失措,直接从车上跳了下来。不幸的是,她随后被后方一辆SUV撞倒,当场身亡。

警方对A某的听力情况进行了检查,结果显示A某患有老年性听力障碍。检方认为,A某在未开启转向灯的情况下变道、在实线区域违规变道、未留意乘客状态,且明知自己听力存在问题却未采取必要管理措施,这些行为导致了B某的死亡,因此判定A某负有重大过失责任,并对其提起诉讼。此外,SUV司机因未集中注意力观察前方路况,未保持安全车距,同样被认为对事故负有责任,与A某一起被起诉,接受法院审理。

法院最终判决:出租车司机与SUV司机无罪在此前的一审判决中,A某被判无罪。法院认为:“A某从浦项站出发时就已误以为受害者的目的地是韩东大学,A某的立场来看,他完全无法预见B某会因恐惧而在时速超过80km/h的汽车专用道路上跳车。”因此,法院认定A某并无过失。对于SUV司机,法院也裁定无罪,理由是:“SUV司机在短时间内发现受害者并避免事故的可能性极低,难以判断其存在过失。”检方对此不服并提出上诉,认为:“如果司机们履行了适当的注意义务,此次事故是可以避免的。”然而,二审法院的判决结果与一审相同。二审法院指出:“虽然可以认定A某在听力受损的情况下,未佩戴助听器或接受治疗,加剧了B某的不安,但司机们无法预见B某会突然打开车门并跳车,因此不能认定A某与SUV司机负有法律责任。”检方随后向大法院(韩国最高法院)提起上诉,但大法院裁定原判并无法律适用错误,驳回检方上诉,由此两名司机的无罪判决最终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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