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7月1日星期四凌晨6点30分,台北市消防局接到一通报警电话,有群众称康宁路一段某民宅6楼屋内浓烟四起,可能发生了火灾,希望消防人员过来确认一下。挂下电话内湖区消防大队人员立即驱车抵达事发现场,果然,滚滚黑烟不断从6楼密闭的窗户缝隙间飘出,但据附近的住户称这间房子的主人为人低调经常不在家,消防员呼叫了几声也没有人应答,同时房间的前后门又都被锁上各个入口均无法进入,没办法他们只能驾着云梯砸破窗户玻璃灭火。
还好火势并不算特别大,只有卧室靠近房门的那一侧起火,20分钟后消防员们就将大火扑灭,不过由于高温灼烧再加上水枪的冲击作用,一块天花板掉了下来正好砸在床脚的地上,正是这一砸,窗外一位眼尖的消防员突然发现被烧焦的一堆衣服下漏出了一双人腿!这让几人大惊失色,难道里面有人?他们不敢大意,立即用电锯锯开了通风窗的防盗网进入屋内,上前一看发现天花板下面的确压着一具女尸!
这是一具被烧得面目全非的女尸,但很奇怪,死者并非睡在床上而是躺在地板上,可她又是全身赤裸仅有一件文胸挂在脖子处;而且女尸的身上堆满了各种衣物,也正因如此消防员刚开始并未发现屋内有人;另外女尸的下体以及头部都被烧焦,然而大腿、胸腹部以及手臂却“完好无损”;最重要的一点是虽然已经分不清死者样貌,但一条毛巾却“好巧不巧”地被“塞”进了她的嘴里!
以上种种不合理迹象都在表明这并非一起简单的失火案,消防大队立即将电话打给了内湖区公安分局,很快分局民警查询到屋主名叫周美妃,24岁,美籍台湾人,与此同时鉴识科警员以及著名法医杨日松等也悉数赶到了案发民宅。
现场弥漫着浓烈的瓦斯气味,还有许多废旧报纸等易燃物散落在房间,床头柜上摆放着一个台历,日期在7月1日,空白处还用圆珠笔写下六个字「有大劫,要小心」,根据笔迹判断,应该就是这间屋子的主人周美妃,因为前面不少日期上也被人写了大量的“提醒事项”,那这个死者就是她吗?她又是干什么的呢?关于屋主周美妃的身份,附近的居民其实并不了解,只知道她是个有钱的“白富美”,很神秘、很低调,日常出行都开着一辆拉风的红色宝马,墨镜、口罩、圆顶帽也是“标配”…
就在鉴识科人员急于确认死者身份的时候两个中年男人跑了进来,经了解他们是中视(中国电视公司)工作人员,过来寻找演员湛蓉,因为《雨中的彩虹》剧组在约定时间也迟迟都没等到这位主演,不得已才派人过来看看,而当得知屋内死了一个年轻女子后两人立即确定了此人就是他们寻找的湛蓉,一颗冉冉升起的当红小花!
湛蓉,台湾籍女演员,原名周美妃,1969年7月21日出生于美国,高中毕业前也跟着家人一直在美国生活,可就在读大学时她回到了台湾并在一次逛街的途中被星探发现。从小周美妃就想要当一个女明星成为万人瞩目的焦点,如此难得的机会又怎能放弃?于是她回美国办理了退学手续后又独自返回台湾签约在知名制作人林柏川旗下正式开启了自己的明星生涯,甚至还拜师紫薇“名家”替自己取了个艺名湛蓉。
【台历上那“诡异”的六个字确实是她写的,或许湛蓉真的算到自己会在1993年7月1日这天遭遇大劫?只可惜她能算准却无法躲过这个“劫数”…】
自踏入演艺圈后,湛蓉还算是一帆风顺,曾参演多部电视剧如《今天不看病》、《邮差三度来按铃》、《江湖再见》、《京城四少》、《妈妈带我嫁》以及电影《毒狼》等等,其中1991年刚入行不久后她就在刘德凯、俞小凡、方芳等大咖主演的电视剧《京城四少》中饰演了一位青楼妓女而大放异彩,借着这部大火“黄金档”连续剧湛蓉迅速走进观众的视线并且由于其长相清纯、甜美(台湾网友认为她长得像邓丽君),很快她就从边缘“龙套”晋升为女配甚至女主,可以说就是一颗冉冉升起的“当家小花”,而案发时湛蓉正接拍中视的新剧《雨中的彩虹》饰演女二号,并且该剧已经到了“杀青”阶段…
消息一经曝光台湾省各大报纸都在头版头条报道了此事,由于当时警方还无法断定是否真的是他杀,因此很多民众都猜测是自杀,各种谣言满天飞,可第二天尸检结果就出来了,杨日松教授解剖后发现湛蓉脖子上有多处勒痕、勒沟处肌肉出血、气管内无烟尘颗粒、同时后脑还呈现多处撞击伤,毫无疑问这就是一起他杀,而且凶手手段极其残忍!他先抓着湛蓉的头部猛撞地板(墙壁)将其撞晕,又用绳索将她勒毙,之后为了掩盖自己的罪证放火焚烧湛蓉下体以及面部,因为警方在湛蓉体内提取到男性DNA,他很可能强奸了湛蓉或者与其发生了性关系,最后再打开瓦斯罐点燃卧室伪造自杀或意外的假象迷惑警方!
那究竟是谁会如此凶残并且大胆敢杀害一个公众人物呢?警方的首要怀疑对象当然就是流窜作案的强盗、小偷等,因为他们发现屋内有被人翻动过的痕迹,猜测会不会是小偷入室盗窃刚好遇见回家的湛蓉,由于看小姑娘长得漂亮心生歹意强暴了她,之后又因担心事情败露于是决定杀人灭口、毁尸灭迹?
不过很快这个可能性就被“排除”了,就在湛蓉家正门街道对面有一个鸭面馆,老板经常会开到天亮才打烊,而根据该老板的回忆6月30日晚上9点先看到湛蓉从家里出来,7月1日凌晨2点又见其独自返回住所,可着火时间应该在5点以后将近6点,如果是陌生人入室不太可能在屋内待4个小时。同时虽然这栋居民楼有前后门但结构非常特殊,后门从外面是无法进入的,一道厚实的大铁门外面连钥匙孔都没只能房内单向打开,而旁边的窗户都装有钢筋防盗网并且无法攀爬,正门对着的又是鸭面馆,老板抬头就可以看到她家房门的情况,换句话说在正门的鸭面馆打烊之前只有湛蓉进屋后从里面打开后门外人才有可能进入屋内,除非她9点钟出门的时候打开了后门忘关了,但这样的可能性非常小吧?而如果是2点回家后有陌生人敲后门,她会开门放对方进屋吗?何况是陌生人的话她应该会呼救吧?
除此之外鸭面馆老板还提到一个细节,湛蓉回来的时候是一路小跑着上楼的,似乎急着回家有什么事或者等什么人。因此警方猜测会不会是湛蓉9点外出后带了一个熟人并且是男性友人回家,但考虑到自己已经开始走红(当然鸭面馆老板不看电视剧),深夜带着一个男人回家容易被狗仔“抓包”,为了避人耳目,湛蓉决定自己走正门,让这个男人走后门?而前面已经说了,后门没有钥匙孔只能从里面打开,她不想让对方等太久于是就这么一路小跑着赶回去开门?
这个推理其实是挺正确,所以警方决定从湛蓉的演艺圈同行以及男性友人开始调查,而他们第一个约谈的对象就是某香港籍孙姓男明星。
为什么会是这个人呢?因为警方调查湛蓉的财产后发现她买了一辆二手金龟车,可湛蓉不是已经有一辆宝马了吗?干嘛还买辆二手金龟车呢?于是警方又继续往下查,发现那辆车是替这位孙姓男明星买的,这是什么关系才会帮他买车呢?然而该男星解释称的确有这么一回事,但两人只是关系比较好而已,从香港过来的他人生地不熟就拖湛蓉帮忙买辆代步车,之后也给了钱,更重要的是案发当天该男星正好在某剧组拍摄金庸武侠剧,根本就没有作案时间,因此他的嫌疑就被排除了。
【别问我这个男星是谁,已经给那么多提示了…香港籍、到台湾发展、演员、93年在拍金庸武侠剧】
之后警方又约谈了几位和湛蓉联系密切的造型、化妆师、几十位台湾籍男星,甚至连同剧组的女演员崔某和程某也被约谈,因为考虑到同剧组女演员之间竞争激烈,有可能会发生矛盾…然而前前后后共计50多个“被约谈”对象的嫌疑却都被一一排除了,很有可能这桩谋杀案真的和她们的圈子无关…
但如果既不是圈内人,陌生人的嫌疑又不大,那还有谁会杀害湛蓉呢?警方也完全摸不着头脑,因为消防员救火时已经将现场的所有证据都破坏掉了,后门楼梯还是露天式,案发第二天下了场雨楼梯扶手的指纹也找不到,后门的那道大铁门上同样找不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台北警方忙活了半年始终没有任何进展。
就在大家都快要忘记这件案子的1994年1月,事情却突然迎来了转机,那段时间,台北警方抓到一位残忍虐杀女童的流浪汉曹阿明,此人患有严重的白内障瞳孔特别小,一眼就能辨认出来。他在交代完自己的虐杀女童的案件后向警方坦白称湛蓉的案子是自己做的!
据曹阿明交代,案发当晚他去湛蓉家行窃,可进屋后就发现湛蓉回来了,情急之下曹阿明只能选择将湛蓉打晕…然而就在他准备离开时突然想起自己是个严重的白内障患者啊?湛蓉看到了自己的眼睛,这太好认了,如果她醒来后报警怎么办?那不是立马就被抓到吗?于是曹阿明决定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将湛蓉杀死,所以找来一个绳索将其勒毙又侵犯了她,最后翻箱倒柜搜刮走1500新台币后还学着电视上的方法伪造了一个意外火灾的假象…
然而他的这番说辞明显是漏洞百出的:
湛蓉回家的时候是2点,起火事件应该是5点以后,难道他在屋里“磨蹭”了至少3个小时?
刚开始他的口供是说自己通过爬窗户的方式进入屋内,可窗户下面根本就没有踩踏的地方且距离后门楼梯太远,更别说还有防盗钢筋了;
之后他改口说是撬后门进入的,然而要撬后门进入更不可能,消防队都撬不开除非整个卸下来…
警方提取了湛蓉身上遗留的DNA发现和曹阿明完全比对不上;
开庭后曹阿明自己也翻供了,声称是遭到审讯员逼供才这么说的,在经过半年的细致调查后警方也发现他确实不可能是这件案子的凶手…
搞了半天原来是骗人的,这下警方是真的彻底没辙了,因为其实有一个重大嫌疑人他们却不敢对其“动手”…
1994年底,台北市地方检察院更换了新的检察官,都说“新官上任三把火”,新检察官将当地的未破案件都重新翻了一遍,可令他没想到的是有一份资料显示在案发后2个月即1993年9月,当地警方就通过湛蓉体内残留的DNA比对出一位重大嫌疑人颜世宗!根据当地狗仔的报道,此人就是一个“花花公子”,和数位当红女明星传有绯闻,但又从不结婚,他也的确是湛蓉的“伴侣”之一,这么一个重大嫌疑人你都不查那还查什么呢?
可能真的没办法查,因为他可不是一般人,而是号称“台湾省五大家族”之首(另外四个是雾峰林家、鹿港辜家、板桥林家、高雄陈家)的基隆颜家成员、台阳集团太子爷、阳利公司总经理!
基隆颜家发迹于基隆、瑞芳一带地区,是台湾省早期少数以企业家身份发迹的地方望族。他们在日本殖民统治时期以开采金矿、煤矿起家,被称为“炭王金霸”,之后更多角化开展事业,成为台湾省富甲一方的“巨无霸”家族。更重要的是不同于其他“四大家族”,颜家颇为热衷公益事业,在当地有着极高的声望,所以你明白原因了吧?几位负责此案的警官在多年后接受记者采访被问及此话题时也是支支吾吾地表示:“比对到了也不代表他就是凶手啊?有可能只是案发前发生过性关系,没法确定就是他的情况下我们只能让他前来说明一下问题,可是他一直不过来”…
那为什么这个时候又曝光出来了呢?难道新检察官不怕得罪人吗?因为这个时候颜世宗犯了金融诈骗罪正被警方“通缉”(实际上发现的时候颜世宗就已经因为金融问题被警方传唤,只不过他一直不去警局玩“消失”),而此时他早就离开小岛不知跑哪去了,曝光出来也就“无伤大雅”了…
想想看,一个已经被“传唤”的人刑事科都不敢去逮捕,甚至被“通缉”后还能顺利离开小岛,至今台湾媒体也只能用“颜姓小开”代称,更是全网都搜不到哪怕一张照片的人,这得多“通天”?最离谱的是比对成功在1993年9月份,曹阿明供诉是1994年1月份,在明知道有嫌疑人、明知道凶手不可能是曹阿明的情况下还采信他的证词、开庭、搜集半年证据…这戏演得?
可这件案子真的一定是颜世宗所为吗?其实也不能说百分百:
第一,由于DNA遭到高温炙烤破坏严重,只能采取一型检测,这种DNA检测法【据说】是每100个人里面就能比对出5~6个相符的人,准确率不是很高;
第二,警方说的其实也没错,比对上了不一定证明就是他干的,有可能是两人发生性关系后颜世宗离开湛蓉住被人趁虚而入呢?
第三,湛蓉嘴里的那个毛巾其实疑问很大,为什么要塞毛巾?只有两种情况下需要塞毛巾,首先是压根就没打算杀死,比如说绑架人质想要吓唬一下的时候,其次是【暂时】留着活口以达到某种目的比如说性侵、虐杀、打劫逼问钱财。很明显她这种情况只能是第二种可能而且大概率是性侵或者打劫,因为虐待的行为都不太明显,第一下撞头只是为了制服。而前面说了颜世宗是湛蓉的“非固定伴侣”,需要性侵吗?他的家世打劫就更离谱了吧?
第四,假如颜世宗真的想要杀人,以他的家世和“通天”本领,直接让湛蓉消失在这个世界上完全就是“0难度”,那个年代还没摄像头的,直接尸体从后门搬下楼放到车上让人找个地方埋了就行,而湛蓉的家人又似乎跟她关系不是特别融洽,都在美国,“永远失踪”都可能没啥人会上心;
第五,颜世宗其实是有想过去警局解释的,1993年底,一位负责本案的警官收到一条颜世宗发来的短信称:“我愿意出面说明湛蓉的案子,只要你们不计较我之前背信案的问题将我逮捕就行”。但这个条件警方可能答应吗?所以最后他就直接走了…
第六,颜世宗这虽然“渣”,但是认识的人都说他对待伴侣还是很不错的,对女人特别温柔、多情的那种,因此认识大家都想不明白究竟有什么理由会导致他需要杀掉湛蓉泄愤。实际上如果鸭面馆老板的证词准确并且在后门等待的人真是颜世宗的话也可以看出湛蓉应该是很“兴奋”、两人感情很好。
除此之外,关于湛蓉的死还有很多离奇传说,比如6月30日《雨中的彩虹》剧组是在墓地拍摄一段戏,有传闻说湛蓉那天不小心破坏了一个无名墓,当天摄制组拍摄后剪出来的视频墓碑就“变形”了,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回家后她就给自己“算了一卦”并在台历上写下那六个字…虽然对于“墓碑说”我是不太相信,但是那六个字确实有点“巧合”、太“邪乎”,特别好奇她是在6月30日晚上出门前就写上去了还是在7月1日凌晨2点回去后写上去的?
很遗憾这个案子应该是会成为“永久悬案”了,一切的“谜团”也将被尘封在档案中任人猜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