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1年9月14日上午,中国驻蒙古国大使馆接到了蒙古外交部的电话,蒙古副外长在电话在电话中要紧急约见中国大使许文益。
许文益到蒙古外交部才知道,一架中国飞机在蒙古境内失事,机上9名成员全部遇难,事关重大,许文益在见过蒙古副外长后,立即将情况上报给了国内。
第二天,国内给许文益发回了指示:
“将遗体火化,争取带回国内,如有困难,可拍照取证,就地埋葬,设立标志,以便日后取回。”
按照指示,许文益在蒙古外交部人员的陪同下,来到了事发现场勘察,最终确定失事人员就是外逃的林彪一伙人。
勘察完毕后,许文益首先提出将林彪等9名遇难者的遗体火化,骨灰交给中方带回国内,但是被蒙方严词拒绝。
蒙古外交人员称蒙古没有火化尸体的习俗,无论许文益如何交涉,蒙方都不同意将遇难者遗体火化,坚持使用土葬的方式。
既然要采取土葬的方式,那么林彪等遇难者的遗体就不能带回国内,只能安葬在蒙古国境。
由于当时中苏交恶,我国与蒙古国的关系也出现了问题,中央考虑到了这一情况,才作出了“设立标记”的指示,为的是方便日后考察,因为“林彪出逃事件”中存在许多谜题。
当许文益提出在飞机失事地点安葬遗体时,蒙方再次反对,原因是在蒙古人的习俗中,出事地点安葬遗体不吉利。
面对蒙方的有意刁难,许文益决定还是尊重蒙古的习俗,蒙古外交人员似乎也意识到事件重大,旋即向许文益作了一些妥协。
蒙方主动为林彪等遇难者的遗体选择了坟墓,地点在飞机失事东面不远的一处高地上,这里既满足蒙古人的风俗,又能清晰地看到飞机失事现场,也算是满足了我国的要求。
林彪等遇难者的遗体已经在外暴露三天,蒙方提出立即挖坟,许文益表示同意,但是因为天色较晚,安葬事宜被排在第二天。
9月16日凌晨,安葬仪式开始,许文益提出了四项建议,其中一项是在墓旁前立碑,刻上日期及“遇难九同志之墓”七个大字。
对于许文益提出的四项建议,蒙方表示必须请示上级才能给予答复,并提出立即商讨飞机失事的正式文件。
大约上午10点左右,蒙方工作人员开始将林彪等遇难者的尸体装进棺材,中蒙双方同时拍摄了照片。
由于林彪等人生前遭遇大火,9具尸体形状不一,有的甚至不能装进棺材,许文益只能同意将尸骨折断,谁又能想到,昔日在国内呼风唤雨的林彪,死后竟然是这般处境。
棺材入土时,蒙方为每一具棺材盖上了红布,许文益则象征性地填了土,之后中蒙双方在轿车内进行了商谈。
此时,蒙方外交人员已经得到了上级的回复,许文益提出的四项建议被允许,双方最终决定将失事飞机的机翼拆下来,放到墓地上作为标志,因为上面有“中国民航”四个大字。
接下来半个月时间里,中蒙双方就广播这一事件的公告进行了激烈的讨论,蒙方坚持认为是中方飞机入侵。
由于我国国庆节将近,为了不影响国内的庆祝活动,中央最终同意了蒙方的广播这则“夸大其词”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