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发布了《南京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正向公众公开征集意见。

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于2024年10月开始起草该文本,以《江苏省住宅物业委托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为底板,借鉴了外地城市如上海、杭州、广州等地的先进做法和经验,全面征求了各区局及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的意见和建议。
记者了解到,该示范文本共十章三十一条,针对物业服务中的不少焦点问题,示范文本均有相应规范,包括明确业主按时交纳物业费、遵守管理规约、履行垃圾分类投放主体职责及配合安全管理等义务。针对业主普遍关心的公共收益问题,明确了公共收益的来源(包含甲方收到的违约金)、账户、支出范围等做出详细约定,以保障业主对公共收益的知情权与收益权。
对此,从事物业管理行业多年的专家张鼎超给出了自己的见解。他在公共收益方面提出以下建议,第一公共收益的归属归集做一个明确的说明。二、公共收益用于合同外的一些维修更新的事项,增加公共部位维修以及更换、更新等事宜。首先,物业服务企业应将问题清单告知业委会,业委会经过确认后,在物业服务区域内进行公示,满足业主的知情权。其次,对于维修的一些方案、金额等事项要求明确。物业服务企业应选聘具有资质的维修单位不少于3家进行选聘,并将选聘结果告知业委会。其中还有一项就是关于剩余公共收益的一个处理方式,该部分,也需要在物业服务合同中能进行体现。

此外,示范文本在常规服务内容之外增加了特约服务、外墙维护及科技住宅系统维护等选择性服务内容,并对物业费的收取标准、计费方式、交纳时间等做出明确规定。本次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5年3月15日,大家要是有什么修改意见,可以把意见发送到nanjingwuye@163.com。
(来源:江苏广电总台·荔枝新闻中心 记者/杨芹 编辑/李国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