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有网友在社交媒体上爆料,她举报丈夫私生活混乱,多次以应酬为由借钱嫖娼、甚至要老婆去陪睡。网友纷纷调侃:关键这样的人有老婆,没老婆的男士是不是更应该反思了!
在这条网传视频中,该网友发文称,其丈夫在柳州联通担任客户经理,她已就此事向民政局提出了离婚申请。该网友发文还称,她曾四次申请离婚,借给丈夫的钱对方也没有归还。
聊天记录显示,其丈夫曾称有人愿出四万元,希望该她与客户陪睡。另有多段聊天记录显示,其丈夫向该网友承认在外与其他女性有染。
24 日,柳州联通工作人员回应称,已确认该网友丈夫在柳州联通工作,上述情况已通报至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处置。
评论区中,不少网友纷纷留言:这世界那么大,什么鸟儿都有。大家都讲讲这是心理有问题的吧?这种人都能找到老婆,我35岁有固定工作没不良爱好都找不到,是什么原因呢?
还有不少网友调侃:客户经理就这么联通搞定客户的吗?央企啊,联通公司这么搞思想政治经济工作的?联通的工资太低了还要借钱嫖,还是当官的,那员工的工资就更低了,该给联通涨工资
那么,到底该怎么看这些事情?
1、如果女子反映的情况属实,那么她的老公太离谱了,对婚姻家庭不忠诚!
首先,根据《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本事件中,婚姻是首先是基于信任的契约,而忠诚则是最基本的保障。女子反映情况属实的话,那么这名男子的行为,不仅婚内有出轨行为,与其他女性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并且还要求妻子女客户陪睡,不仅背叛了婚姻的初哀,更用冷漠和自私将妻子的尊严踩在脚下。
可以说,他的种种行为,所以才会引发很多网友吐槽,不禁让人感叹婚姻中的尊重与关爱为何如此容易被抛弃?
同时,根据《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
所以说,对于女方来说,如果有证据表明男方确实存在婚内出轨的行为的,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首先是可以直接起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的!
2、女子真可谓是大义灭亲!举报丈夫还有借钱嫖娼的行为,同样也涉嫌违法!
首先,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卖淫嫖娼是指不特定的异性之间或同性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关系的行为。
同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规定,处10-15日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第22条也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6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所以,本事件中,女子反映自己的老公有卖淫嫖娼行为,相当于直接向警方提供了举报线索,如果没有超出上述处罚时限的,警察介入调查之后,应该对其进行行政拘留和罚款。
3、除此之外,男子作为联通的客户经理,或许还要面临一系列党纪政纪处分!
首先,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35条规定, 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因此,如果女子反映的情况属实的话,那么她老公接下来就要吃系列的官司了,首先卖淫嫖娼要被处罚。同时离婚诉讼很有可能也要败诉!
而且,该男子作为国企工作人员而言,如果有上述不法行为的同样要面临党纪政纪处分,甚至因此要丢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