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可携同受养人来港,包括配偶及未成年的未婚受养子女。
政府重启「投资移民」,昨日公布「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详情,目标明年中正式推出并接受申请,申请人须投资至少3000万元在合资格投资类别,当中300万元要投资政府规定组合,用以支持创科及重点行业等。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估计,新移民计划能为香港带来1200亿元的新资金。
新计划下,申请人须在提出申请的前两年内的所有时间,绝对实益拥有不少于3000万元的净资产(或等值外币)。获许投资资产包括股票、债务证券、存款证、后偿债项、合资格集体投资计划、有限合伙基金及非住宅房地产,涉资2700万元。其中,非住宅房地产包括香港的商用或工业用途用地,投资上限为1000万港元。投资者亦需向计划新设的「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投资组合」投资至少300万港元,投资组合将由香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及管理,向与香港有关连的公司或项目作出投资,以支持本港创新及科技行业和其他重点行业发展。
须投资新设组合支持创科
资产门槛由计划推出及接受申请当日开始计算,申请人获入境处原则上批准来港后,可以访客身份来港180日,并作出承诺的投资。申请人需将金融资产,存放在由合资格金融中介机构开立的指定户口,包括银行、获证监会发牌的规管活动持牌法团,或经营相连长期业务的保险公司。申请人可转换投资或金融中介机构,亦可提取现金股息、利息收入或租金收入。若投资市值低于最低门槛,申请人将毋须填补差距。
新计划合资格申请人士包括18岁或以上的外国国民、中国籍而已取得外国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人士、澳门居民及台湾华籍居民;可携同受养人来港,包括配偶及未成年的未婚受养子女。申请人获正式批准后,可在港逗留不多于两年,其后可申请延长逗留期限3年,以「2+3+3」的模式,在第7年申请成为香港永久性居民。
逗留两年 配偶子女可同行
许正宇表示,新计划的投资门槛与其他相似经济体相比有竞争力,且投资产品选择较多,有信心能吸引投资者来港。他又指,新计划暂无硬性指标,但参考过往申请人数,每年约有4000人申请,预计能为香港带来1200亿元新资金。相信新计划有助增强香港资产及财富管理、金融及相关专业界别的发展优势,并为业界服务链的各个环节,带来更多商机和高质量就业机会。
会计界立法会议员黄俊硕表示,新计划是顺应环球「抢资金、抢企业、抢人才」形势的重要一步,相信能够从吸引资金来港、推动创新科技发展以及避免滥用方面取得平衡。他表示,新计划容许申请人投资非住宅房地产,可以让申请人分散投资及避免大幅度影响住宅物业需求情况;要求申请人投资最少300万元于创科及其他重点行业发展,相信可为香港带来更多优质就业机会,与当局「抢企业、抢人才」政策相辅相成。他亦希望政府可在下一阶段放宽规定容许申请人以控权拥有私人公司名义进行投资。
浸会大学会计、经济及金融学系副教授麦萃才表示,新计划容许的投资类别广泛,能够配合不同申请者的兴趣和可承受风险。他估计,计划较能吸引到有外国永久居民身份的中国籍人士或华人申请,方便日后到内地;至于有兴趣申请这项计划的外国人,相信会是由于已经与内地或期望与内地有生意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