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星火机器厂,“三线工程”企业之一,上世纪九十年代搬迁山东

千海河江 2025-02-08 11:23:15

国营星火机械厂,筹建于1969年,隶属国家兵器工业部第二管理局,1970年6月破土动工,同年改厂名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营星火机器厂。1985年属兵器工业部第二管理局和乌鲁木齐市机械电子工业局双重领导。

国营星火机械厂原是国家计委、国务院国防工办筹建的军工企业,1980年开始生产民品,先后研制、开发生产了各种汽车配件、石油器具、纺织机械、建筑材料等30多种民用产品。厂址位于原乌鲁木齐市南山矿区阿拉沟,距乌鲁木齐市280公里,占地面积77.2万平方米,生产区0.2万平方米。

截至 1987年,国营星火机械厂工业总产值为2435万元,上交利税360.7万元。全厂党政机构设11个科室,3个生产车间。有职工777名;其中具有大专文化程度的58名,有高级职称的16人,中级职称的27人,初级职称的81人。1970年12月,成立临时党委。1987年12月,有15个党支部,266 名党员。

1970年3月,建立国营星火机器厂,行政机构设政工组、生产组、办事组,办事组下设厂部办公室和后勤组。

1971年5月,国营星火机械厂实行3组1室6个连队编制,即政工组、后勤、生产组、厂部办公室;锻造翻砂连、机加连、热处理总装连、工具连、机修连、生产供应连。

1972年,国营星火机械厂进行机构调整,厂部设办公室、生产计划科、工具科、机动科、供运科、检验科、劳资财务科、技术科、总务科;一车间、二车间、三车间和五·七连。

1976年,国营星火机械厂设厂部办公室、基建办公室、生产计划科、工具科、机动科、供应科、运输科、检验科、技术科、总务科、卫生科、财务科、劳资科、附设厂子校、五·七连。有职工648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51名,技工380名。

1980年,国营星火机器厂开始由军品转为民品生产。

1980年,国营星火机器厂行政机构设办公室、技术革新办公室、全面质量管理办公室,五·七办公室、生产计划科、工具科、机动科、检验科、技术科、保卫科、总务科、卫生科、劳资料、财务科、运输科;生产机构有3个生产车间:附设厂子校、军工局精修队。

1985年,国营星火机械厂机构变动,设厂部办公室、生产科、机动科、供运科、质管科、计划请售科、技术科、教育科、保卫科、劳资科、财务科、卫生科、总务科;生产机构有3个生产车间;附设厂子校,经销门市部、劳动服务公司。

1986年以后,国营星火机械厂将劳资科、教育科合并,生产、计划、销售科合并为生产经营科。

1987年12月,有职工777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67人,技工400人。

1989年以后,国营星火机器厂连续3年被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授予“重合同、守信用”先进单位,连续3年被乌鲁木齐市评为“文明单位”。

截至1993年,国营星火机器厂有职工800人,各类工程技术和专业管理人员240人,其中高级职称17人,中级职称67人,固定资产原值2335万元,生产设备 680台。

由于地域、自然环境等原因,国营星火机器厂在市场经济竞争中逐渐败下阵来,因连年亏损,最终和燎原机器厂合并搬迁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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