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闻报道了贵州毕节记者被打案的最新进展:打人者系当地派出所副所长及两名辅警,打人原因系记者发现有人跟踪后用手机对跟踪车辆拍摄,随后用车辆将记者车辆截停,殴打记者后用石块将记者的手机和眼镜砸坏,离开两分钟后又返回现场将记者车门把手上的指纹用蓝色抹布清除后逃离现场。
而在昨天下午相关媒体报道中,当地政府还在试图隐瞒案件真相,大言不惭的对媒体说,打人者身份暂时不明,但是肯定和政府没有关系。
而今天一早相关媒体却又爆出猛料:打人者不但和当地政府有关系,而且还是当地警务人员,是当地政府官员指使其殴打记者!这是打了谁的脸?
这次媒体报道终于将案件真相挖开了一个角,但也仅仅是挖开了一个小小的角!这里面还有许多疑点:
三名警务人员殴打记者是否有人指使?指使之人仅仅是一个正科级的镇长?众所周知,一般派出所为正科级,副所长就是副科级,乡镇长一般也是正科级,而且公安还是双重领导,即受当地政府和当地公安分局的领导。那么一个正科级的镇长能够安排的动一个副科级的副所长带人去做违法犯罪的事?
一个执法人员能够听从一个区区镇长的命令去做肯定会让自己脱掉警服甚至失业的事?一个区区镇长能有多大权力、能对副所长许以多大好处足以让一个公安系统的副科级干部为他去“前赴后继”?对于指使的人是一个镇长,我个人是表示怀疑的!
第二,对于殴打记者的三人仅仅处以治安拘留是否合法合规?媒体报道称,殴打记者三人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第49条、第16条被处以行政拘留。我们先来看看这里引用的条文是什么:
从以上法律条文来看,当地对三人的处罚貌似没问题,但是大家知道有个罪名叫寻衅滋事吗?我们来看看寻衅滋事和故意殴打他人的区别。
简单总结来说,故意伤害一般是指两人因发生纠纷、矛盾导致一方殴打另一方。
寻衅滋事则是两人之间没有矛盾没有利益纠纷,一方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行为。那么该案中,记者与三名警务人员之前有没有矛盾?我想不用再说了!
退一步来讲,记者被损坏的手机及眼镜的价值难道不超过2000元?那么再来看看下面这条寻衅滋事罪的立案标准!
我感觉三名警务人员殴打记者并肆意损坏记者的手机、眼镜已经足以构成寻衅滋事罪了,那么当地仅仅以故意伤害他人行为和故意损坏他人财物行为来处理是否经得起推敲呢?
对于涉案副所长的政务处分为免职并调离公安系统是否适当?通过媒体报道我们得知涉事的副所长被行政拘留20日,免职,调离公安系统。
一个警务人员,知法犯法,肆意殴打他人,损坏他人财物,被行政拘留20日,仅仅被免职,调离公安系统就完事了?注意!免职并不是撤职,免职是一种组织处理,但并不是处分!而调离公安系统更不是处分!
那么副所长打人了,犯法了,却没有受到处分,到底是副所长没有做错?还是当地的伞太大?我想随着舆情的不断发酵,这个问题应该会得到新的解决!
另外,报道里没有提到党纪处分,要么那个副所长不是党员,要么这里面还有更深层次的问题!
一个副所长亲自上阵动手殴打记者,是谁给了他勇气?当昨天媒体爆出殴打记者者曾经跟踪记者,盘问记者,我就猜到殴打记者事件肯定不是一起偶发事件,肯定是有预谋的。可是我怎么猜也没猜到殴打记者的三人竟然是当地警务人员!这是多大一个玩笑?!
一个堂堂副所长!竟然亲自上阵,亲自动手!这需要多大的勇气?!难道是梁咏琪给你的勇气?还是蠢?咱退一步来讲,难道当地就没有几个小混混吗?这种上不了台面的事非要一个身穿警服的公职人员去做吗?是当地扫黑除恶把黑恶势力扫除干净了?还是黑恶势力都混到公安队伍里去了?
蠢到家了!!!
既然出现记者因采访溺水老师事件被打,那么老师溺水事件当地政府的调查报告还可信吗?如题,两名老师溺亡,当地各级部门调查报告均为溺水事件系当事人个人行为,系因私自去游玩所致。这个调查结论还经得起考验吗?都不敢面对记者调查,说明了什么?谁在心虚?为什么心虚?甚至心虚到为阻止记者调查动用公权人员殴打记者!这TMD什么年代了!贵州毕节还没解放吗?!不是中国领土吗?我想这所有问题人民心中自有答案!只不过这个答案太让人心疼了!
河北派出所爆炸案网友呐喊道“雪已经崩了!”前几日河北派出所爆炸案致使4名民警牺牲、5人受伤,2人失联,评论区里却讽刺、挖苦、嘲讽声一片,当时我曾经奋起反击,为遇难民警呐喊,怒怼评论区里的愤青!说他们的冷嘲热讽伤害了全国200多万警察的心。
可是今天贵州毕节的这个派出所副所长却真真切切的给我上了一课,反手就给我这个曾经为警察荣誉呐喊的小民一个大耳光!真是妥妥的实实在在的打脸啊!
我不禁在想,贵州毕节真的如此无法无天?这是毕节当地的常规常态?还是毕节公安系统里的一颗小小的老鼠屎?这个问题可能要由贵州当地更高一级部门介入才会查的清楚了!
但是不管是毕节的常规常态还是一颗偶然冒出的老鼠屎,这次贵州毕节欠全国人民一个道歉,更是抹黑了全国警察的脸!仅这一点来说,毕节相关负责人应该“剖腹谢罪”可能是过了,但是起码应该对直接责任人从上至下全部下课!!!
天天讲文明城市?真是一个大笑话。
原来是副所长,难怪警察30日都控制了嫌疑人,后面却声称嫌疑人身份不明。[点赞][点赞][点赞]
坏到根系了
说是解放了。
没说是互殴就不错了,散了吧。
比原始社会的文明如何?
大猖狂了,背后谁是指使者?
暴出的只是小屁虫。
知法犯法,罪加一等。他们都不守法,怎能去执法。
故意伤害罪只拘留?
应该以寻衅滋事罪定罪量刑!
什么叫与庶民同罪
镇长下来了,不一样有工资领,所长打人了只是停职调往他方,你们有这身皮真好用,普通人只有有个醉骂,三代人别想通过政审了。
感觉这个水电站值不少钱,而且可能有问题。
这是美国的阴谋,大家不要上当。[呲牙笑][呲牙笑][呲牙笑][呲牙笑]
派出所长知法犯法开除,并追求责任,镇长开除追责,组织部门有责任应该追责
感觉回到了上个世纪20年代了
应深挖背后黑手。
知法犯法,很无耻了!不配做人了!
记者报警希望得到警察的保护,怎料警察才是真正的凶手。哈哈哈
不撤职?用免职好再起用?有水平!
主要还是校长指使的吧?
一看到是织金的我就不意外了
这仅仅是一起打人事件吗?其目的、手段都不用考虑?比如有人为了抢劫打人,有人为了国家机密打人,有人为了拐卖人口而打人,都只按打人处理?
没打死人,天天在这里报个毛
兄弟,为了团结发展,你就出来顶顶!保住我们大家,路长着,今后你的路好走哦!
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羊都给你们了,还想要啥?过分了哦。
不要忽略了重点:真相
脸都不要了
就我知道的,这算小不点了
胆子挺肥啊
起码还有校长吧?
打脸的事太多了。估计,水军马上反击。
够黑
!!
记者这么牛,咋不敢去乌素图报道,还是去了拿上钱就回来了
小编你想干嘛???
[汗][汗][汗]
心里有鬼才怕记者,典型的黑恶势力
深挖幕后
瞎扯哪个派出所有这么高的配置
小卒顶杠,大虫还狂。
咱们都只能过过嘴瘾,然后呢,人家该干嘛还干嘛,小心说多了让你进看守所
知法犯法,罪加一等,看党的安排吧!
问得挺好的,你懂的!!!
近段时间来的创文成果就得出这样结果,也够奇哉怪也……
[呲牙笑][点赞]合法的披着羊皮的狼,社会打手。
三人以上属团伙作案。
谁让他动了别人的奶酪
完了,换单位再祸害别人恐怕交待不过去了。
决不是警察干的事!
落后地区肉眼可见
开除公职,按法律法规判决!
“告诉所长,我想吃鱼了!”
烟花不会放过谁
难怪有个地方爆炸,fc声一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