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网约车市场的不断壮大,网约车行业丰厚的利润吸引着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其中。网约车司机作为新兴的行业迅速成长。作为一个新出现的行业,在人员管理机制和司机权益保护等方面无疑是存在着许多不完善的地方。
广州一名网约车司机在驾驶车辆时疑似因突发疾病倒在车内而失去了生命的视频在一时间引发了人们的广泛关注,各大平台的网约车司机们也在纷纷担忧自己的生命健康权益无法得到很好的保障。
的确如此,网约车司机作为一种新的就业形态,其发展还不是很完善,时间一久便会出现各种问题和漏洞,这则新闻的爆出就引发了人们对网约车司机工伤认定的讨论。
不合理的行业规范导致网约车司机权益无人保障
众所周知,不管我们从事哪一行业,签订劳动合同是对雇佣者和被雇佣者权益的一种保障,劳动合同的签订代表着双方共同受法律的监督和保护,有一方违反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在这一点上网约车与出租车虽然有着同样的工作性质但是在劳动合同的签订上网约车似乎并没有那么规范和完善,这就导致网约车司机与平台的关系仅仅只能算是法律上的劳务合同关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才是工伤认定的前提条件,因此即使是在法律上处于“劳务合同”关系的双方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条件下,在工伤认定时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不能得到很好的保障的。同样是长年累月驾驶汽车的司机,他们的身体健康都需要更加有力的保障,而网约车司机却在这一方面处于法律的盲区。
既然劳动合同在保障司机权益中占有如此重要的地位,那双方为什么不签订劳动合同呢?难道是网约车平台为了压榨司机才这样做的吗?其实并不是如此,不签订劳动合同,网约车平台的利益也是无法保障的。
在新的经济形态下,涌现出许多网约车平台,像嘀嗒出行、高德打车、一喂顺风车等平台。网约车平台之所以不与司机签订劳动合同是因为网约车司机和专职的出租车司机不同,他们不是某一平台的专职司机,也就是说,这些网约车司机同时跑着多家平台,在这样的条件下如果要求平台与网约车司机签订劳动合同不仅不合情理而且会加大平台的支出。因此为了更好的保障平台和网约车司机的合法权益,必须要规范双方的劳动关系。
规范劳动关系,保护双方合法权益
2022年年初安徽省人社厅等八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该《实施方案》针对网约车平台和司机签订劳动合同,规范双方的劳动关系,保障网约车平台和司机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面对国家相关保护政策的发布,大多数网约车司机在这一方面似乎并不是很在乎,依然不去跟平台签订劳动合同,他们更多关注的是自身的收入问题。面对这种情况,网约车平台需要给予司机一个保底的收入,在确保网约车司机合法权益得到保障的同时也要关注网约车司机的一个收入问题。
随着国家对网约车行业的深入关注和各方面政策的不断完善、网约车平台对司机合法权益友好机制的发展,再加上网约车司机自身法律意识的提高,相信未来网约车行业能够长期更好更快地发展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