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公司因违规被罚款2万元

企业招标通 2023-10-20 15:55:20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西藏监管局藏金监罚决字〔2023〕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公司因授权未取得任职资格人员行使高管职责,被处以罚款人民币2万元。

据了解,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公司是一家在中国西藏自治区经营的保险公司。该公司近日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七条,授权未取得任职资格的人员行使高管职责,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西藏监管局处以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按照本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立董事会、监事会或者执行董事、监事等管理机构。保险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本法规定的任职资格。未经任职资格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具备任职资格的,不得担任保险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这一规定,保险公司在任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时,必须确保其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然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公司在实际操作中,却授权了未取得任职资格的人员行使高管职责,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西藏监管局在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七条,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2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该处罚决定的作出日期为2023年8月2日。这意味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公司需要在收到处罚决定后的法定期限内,支付罚款并整改相关违规行为。同时,我们也提醒各保险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0 阅读:4
企业招标通

企业招标通

传播信用文化 关注企业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