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加强对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监管

企业招标通 2023-10-23 11:47:26

近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就《关于加强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此举旨在加强对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的监管,使医保监管由机构延至个人。

《征求意见稿》对管理对象和管理要求进行了明确,主要包括两类人员:一是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提供医药服务的医疗类、药学类、护理类、技术类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二是定点零售药店为参保人提供使用基金结算的医药服务的药师。

为了确保医保基金的合理使用,《征求意见稿》提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对相关人员违反服务协议、违背服务承诺的行为,可参照记分标准对相关责任人员记分,并及时将记分情况通报相关责任人员所在定点医药机构。当年度内记分累计达到一定分值后,按照服务协议约定,中止或终止相关责任人员支付资格和医保费用结算。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要求各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应当畅通异议申诉渠道,受理定点医药机构对本机构相关人员对记分结果、登记备案状态动态维护异议提出的陈述、申辩。这一举措有助于保障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有利于维护医保基金的安全和稳定。

总体来说,《征求意见稿》的出台将有助于加强对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的监管,提高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在当前医疗保障体系不断完善的背景下,这一举措无疑将为我国医疗保障事业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然而,如何确保《征求意见稿》的有效实施,防止可能出现的滥用权力现象,仍需相关部门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完善。

0 阅读:1091

评论列表

落单的青鸟

落单的青鸟

6
2023-10-24 15:47

当前不能按医保报销目录生病,是广大患者的悲哀

企业招标通

企业招标通

传播信用文化 关注企业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