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搏流量,有些人用的手段可谓无所不用其极!
日前,广东肇庆某房屋中介的女员工将法 院查封的房屋封条揭下后,擅自进行该房屋,并进行了拍摄视频,上传到网上,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被法 院司法拘留,并处以罚款,大伙儿说说,她是不是没事找事,为了点儿流量,竟然如此出格,结果惨了,一起来看看。01 案件陈述
据广州日报报道:日前,肇庆端州法 院某执行法官在某平台上偶然看到一个有关法拍房的视频,因为与其业务相关,便点进去看了一下,结果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这套房屋正是其法 院查封的一套房屋。
在视频中,一名穿着时髦的女子一边拍摄一边介绍,房屋大门并未锁上,但已被法 院贴上了封条,明眼一看就知道,这是被法 院查封的房屋,一般人是不会去动封条的,更不会擅自进去的。
但这名女子不知是不懂法还是有意为之,揭下封条,推门进入房屋,并在屋内到处拍摄,后上传到网上。
法官看了下其视频点击量和转发量,300多人次,不是很多,但已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
为了不继续扩大负面影响,该法官迅速调查核实,原来该房屋系一起金融借款合同案件的抵押物,因被执行人逾期不发行生效法律文书,端州法 院依法查封这套房屋,并准备进入司法拍卖程序。
据查,该女子系某房屋中介公司的女员工梁某,据其交代,当天他带客户看房过程中,经过这套房屋时,看到房屋门未上锁,只是贴上了封条。作为房屋中介,职业习惯促使她透过门缝看了一下,看是一套毛坯房,而且门上贴了封条,就认定这将是一套法拍房,本着捷足先登的想法,想着先把房源搞到手,以后就可以先人一步,促成生意。同时,她想着正好利用这个房源,先拍上一个视频,还可以赚取一波流量,吸引一些粉丝,应该是件好事。于是,她便毫无犹豫地揭下了门上的封条,反正只要没把封条损坏,事后原封不动地贴上去就行了。所以,在揭下封条后,她进入房内,将房内情况拍了个遍,并迅速上传到网上,旨在迅速发布第一手房源资料,争取潜在客户……
谁知,没过几天,梁某就接到了端州法 院的传唤通知。梁某在接到法 院传唤后,虽说有些摸不清头脑,但还是准时来到端州法 院。法官依法问询了解了相关情况,责令她迅速删除视频,以免影响扩大。
梁某听清来意后,开始时以为没多大的事,有些满不在乎,不以为意,想着删除视频即可,就拍个视频,应该问题不大。
但随着法官的普法教育和训诫,并阐明其行为她将面临的法律后果,梁某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冷汗直流,但为时已晚。最终法 院因妨碍法 院执行工作,擅自进入被法 院查封的房屋,依法对梁某采取司法拘留,同时罚款8000元。
02 以案说法
面对法 院如此处罚,一般人可能不太理解,有些人认为这可能是小事,不过是进去拍点视频,封条也并没有损坏,有多大的错误和影响呢?司法拘留+罚款8000元是不是过重了呢?下面我们一起来分析分析: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封条是国家执法部门对应当依法查封的物品进行查封的标记,具有公示和限制的作用。法律尊严不容亵渎、司法权威不容挑衅,如果出现妨碍司法的行为,法 院将会依法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法 院对房屋进行查封,是为了保障司法程序的顺利进行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查封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处分或破坏被查封的财产。
本案中,梁某作为房屋中介,明知房屋已被法 院查封,却擅自揭下封条进入房屋,并拍摄视频上传到网上,这一行为严重违反了法律规定,妨碍了法 院的执行工作。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擅自处分或破坏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或者以其他方式妨碍司法机关执行公务的,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给予行政处罚。在本案中,梁某因妨碍执行被法 院依法采取司法拘留,并罚款8000元,有理有据,有法可依,是对司法权威不容挑衅的法律维护。
好在在法官的训诫和教育下,梁某认清了个人的错误,态度诚恳,并及时缴纳了罚款,法 院提前解除了梁某的司法拘留,也算是对她网开一面。
但即使如此,对她个人而言,教训是深刻的,为了房源,为了流量,竟然冒天下之大不韪,那就得不偿失了。各位,切记切记!(素材来源于广州日报,为描述需要,有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