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了一只白眼狼!
2003年,四川一光棍捡到了一男弃婴,动了恻隐之心,把其带回家中,辛苦将其养大。男孩考上大学并在城里安家,但长大后的男孩不知什么原因,以当年无收养手续为由,将年迈的养父告上法庭,要求解除收养关系。法 院判决结果让人心酸不已,一起来看看:
案件
2003年的一个深秋的黄昏,四川山区的一个小村庄,被一层淡淡的暮色所笼罩。秋风萧瑟,落叶纷飞,52岁的老张(化名)结束了一天的农田劳作,正踏着暮色往家里走。他的生活简单而平凡,许是由于穷困,不善言辞的他,一生无儿无女,仅与几亩薄田为伴。
然而,就在这个平凡的夜晚,命运却悄然为他安排了一场不期而遇的邂逅。
当老张路过村口的老槐树下时,一阵细微而微弱的哭泣声吸引了他的注意。他停下脚步,侧耳倾听,那声音似乎来自不远处的槐树之下。出于好奇和关切,老张决定一探究竟。他走近一看,他惊讶地发现,树根边蜷缩着一个衣衫褴褛、满脸泪痕的小男孩,看起来只有几岁的模样。小男孩的眼神中充满了恐惧和无助,老张的心顿时被深深触动了。
“孩子,你怎么会在这里?”老张轻声问道。小男孩只是哭,不说话。老张心想,这孩子肯定是迷路了或者遭遇了什么不幸。看着孩子冷得瑟瑟发抖,他毫不犹豫地将孩子抱起,裹进了自己的外套里,决定先带回家中。
回到家中,老张给小男孩洗了澡,换了干净的衣服,还煮了一碗热腾腾的米粥。小男孩狼吞虎咽地吃着,老张则在一旁默默地看着,心中五味杂陈。他深知,自己虽然生活并不宽裕,但也不能眼睁睁地看着这个孩子流落街头。于是,他做出了一个改变两人命运的决定——收养这个小男孩,并给他取名张小虎(化名)。
从此,老张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他不仅要照顾小虎的日常生活,还要负责他的教育。为了给小虎创造更好的条件,老张开始更加卖力地劳作,白天在田里劳作,平常还到处的点零工,无非是想多攒点钱。村里的邻居们看着老张如此辛苦,都劝他放弃,但老张总是笑着说:“小虎这孩子聪明伶俐,将来一定能有出息,我再苦再累也值得。”
时间如白驹过隙,转眼间,小虎已经长成了一个小伙子。他不仅在学业上取得了优异的成绩,还考上了省城的一所重点大学。老张看着小虎一步步成长,心中的欣慰难以言表。他觉得自己所有的付出都是值得的,因为小虎就是他的骄傲和希望。
然而,命运似乎总爱捉弄人。20多年后,已经长大成人的张小虎在毕业后找到了一份体面的工作,并在城市里安了家。原本以为父子俩可以共享天伦之乐,却没想到张小虎全然不念养育之恩,更不知哪根筋搭错了,突然提出了一个让老张震惊不已的要求——他以当年收养手续不合法为由,要解除与老张的收养关系。
老张听到这个消息时,仿佛晴天霹雳,整个人都愣住了。他不敢相信,自己含辛茹苦养大的孩子,竟然会提出这样的要求。他试图说服小虎,但小虎却铁了心,坚持自己的决定。最后,老张收到了法 院的传票,上面赫然写着张小虎起诉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字样。
70多岁的老张收到传票之后,整个人都懵住了,他想不到小虎怎么突然会变成这样,这么多年的养育,怎么一下子成了这样?那么,法 院会如何判决呢?
剖析
这起发生在四川山区的收养纠纷案件,不仅令人唏嘘不已,更引发了人们对收养制度、亲情伦理以及法律与道德之间关系的深刻思考。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收养关系的法律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然而,在本案中,老张在收养张小虎时并未办理正式的收养登记手续。从法律层面来看,这意味着双方并未建立合法的收养关系。
然而,法律并非冷冰冰的条文,它背后蕴含着深厚的人文关怀和社会价值。在本案中,老张虽然未办理收养登记,但他却以实际行动履行了抚养人的责任和义务。他尽自己所能为张小虎提供了良好的生活和教育环境,将其视为己出,付出了巨大的心血和汗水。这种事实上的收养关系,虽然缺乏法律形式的确认,但却无法否认其存在的价值和意义。
接下来,我们需要探讨的是收养关系的实质与形式之间的关系。收养不仅仅是一种法律行为,更是一种情感纽带和亲情关系的建立。在本案中,老张与张小虎之间虽然缺乏法律上的收养关系,但他们之间却建立了深厚的父子感情。这种感情是基于长期的共同生活、相互扶持和关爱而逐渐形成的,它超越了法律形式的束缚,成为了他们之间最宝贵的财富。
张小虎在成年后提出解除收养关系的要求,无疑是对这种亲情关系的背叛和否定。他的行为不仅违背了公序良俗,也违背了社会道德和伦理规范。虽然法律赋予了收养关系解除的权利,但在本案中,张小虎的诉求显然缺乏合理性和正当性。
最后,我们需要思考的是法律与道德之间的权衡。在处理收养纠纷等家庭伦理问题时,法律并非万能的解决方案。它虽然能够为我们提供明确的法律规范和裁判依据,但却无法完全替代道德和伦理的作用,尤其是老张父子的裂痕怎么修复的问题,这样的结局着实让人唏嘘。
在本案中,法 院在审理过程中充分考虑了老张与张小虎之间的实际情况和情感关系。虽然双方未办理正式收养手续,但老张已尽抚养义务多年,事实收养关系已经成立。法 院认为,老张对张小虎付出了巨大的养育之恩,尽到了父亲应尽的责任;而张小虎在成年后未能善尽赡养义务,违背了公序良俗。因此,法 院最终驳回了张小虎解除收养关系的诉讼请求,维持了双方的事实收养关系。
在本案中,法 院的判决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更彰显了司法的人文翔和道德考量。但是,讲实话,由于张小虎的解除收养关系的诉求,在别人看来完全就是一个典型的白眼狼做法。纵使法 院判决老张胜诉,但老张父子的关系还能回去吗?其裂痕还能修复如初吗?可以说,裂痕一旦形成,估计很难修复,尤其是这种没有血缘关系的。所以说,即使老张胜诉了,但这个结局让人心酸。
唉,想不到,20多年的无私付了,最后换来的却是一纸解除关系的诉状,让人心酸,令人愤慨,这种白眼狼,就该给他一个反诉——索赔20多年的养育费用,赔他个倾家荡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