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当年即变脸,不可出具警示函了事

曹中铭析说 2024-09-06 20:21:11

日前,北交所挂出两份监管措施决定书,分别涉及两家券商及相关保代。因保荐的项目2023年上市当年即出现亏损,北交所分别对相关券商及保代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个人以为,保荐项目上市当年即业绩变脸,监管部门不可出具警示函了事。

经监管部门调查,由Z券商及两名保代保荐的安达科技2023年3月份在北交所挂牌,且选取的上市标准包含净利润指标。而该上市公司2024年4月29日披露的2023年报显示,扣非净利润亏损6.34亿元。资料表明,安达科技2021年实现扣非净利润2.33亿元,2022年更是飙升至8.16亿元。其业绩增长堪称强劲,但没想到上市后却出现巨亏。业绩变脸速度之快,幅度之大,确实罕见。

另一家由G券商及两名保代保荐的利尔达2023年2月份在北交所挂牌,且选取的上市标准同样包含净利润指标,而其披露的2023年报同样显示,去年该公司扣非净利润亏损近2000万元。而有据可查的资料显示,从2015年至2022年,利尔达连续多年实现盈利。其中,2021年扣非净利润达到1.7亿元,2022年也有9150万元。但上市后,其盈利状况却发生了颠覆性的改变。

没上市时盈利状况良好,上市后即出现变脸,这就是两家北交所挂牌公司的真实写照。对于业绩变脸的原因,尽管两家上市公司都用多种理由为自己粉饰,但上市当年即亏损是事实,业绩快速变脸也是事实。

2023年北交所共有77家企业挂牌,其中4家出现业绩亏损,但另2家选择的上市标准并不包含净利润指标。因此,作为Z券商和G券商及相关保代,保荐这样的企业上市,被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显然也是其咎由自取的结果。

在沪深股市中,此前也出现过新股上市当年业绩变脸的案例,监管部门或许会向上市公司下发问询函,但保荐机构与保代被处罚的则较为少见。出现同样的情况,此次有两券商及保代被采取监管措施,也凸显出监管部门“强化监管”的一种态度。

不过,保荐机构与保代被采取监管措施,并不意味着此事就可以完结。对于监管部门而言,原先业绩良好的企业,为何上市后就出现了快速变脸,个中的原因,显然不能只听上市公司的一面之词。

在资本市场中,并不乏相关企业通过财务造假、包装粉饰、欺诈发行等方式成功上市的案例。尽管资本市场已步入注册制时代,且上市条件更具包容性,但仍然不排除某些企业通过上述方式意图浑水摸鱼的可能。排队企业中,出现众多带“病”闯关的企业,其实已经作出了最好的诠释。

因此,对于出现包含净利润考核指标且上市当年业绩变脸的现象,切不可对保荐机构及保代出具警示函了事。个人建议,对这种现象,可采取两大措施。其一是对保荐机构开展现场检查工作,内容包括在保荐相关企业上市过程中,保荐机构及保代是否勤勉尽责、工作底稿是否规范、尽调工作是否到位等。

其二是对相关上市公司开展现场检查。检查范围须重点涉及历年财务数据的真实性与准确性、业务运营是否正常、“三会”(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运作是否规范、以及董监高任职是否合规等。

无论是保荐机构及保代还是上市公司被查出问题,监管部门都有必要进行严惩。特别是,如果企业涉嫌造假上市或欺诈发行的行为,须立即启动强制退市程度。而对于个中利益受损的投资者,上市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保荐机构及保代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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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中铭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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