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害4岁女童男孩已正常上学,小恶魔未成年该保护,那她们呢?

金陵隐士 2024-03-18 23:54:24

在3名未成年残忍将同学杀害掩埋的事尚未处理之际,上一个引发关注的湖北荆州4岁女童被12岁男孩诱杀案件有了最新进展。男孩接受了半年的心理辅导,已经恢复正常上学。

隐士简单跟大家一起回忆下这个案件:

2023年8月,荆州4岁女孩被12岁男孩说带她去一个好玩的地方,随后将女童带到离家几百米的菜园。然后反锁菜园门后从背后掐脖至女童昏迷,把女童头朝下拖到离菜园门约7米多的茅坑屋,推入粪缸,再拿附近的砖头、木块盖起来,最终女童窒息死亡。让人难以置信的是,男孩离开菜园时,还装作没事儿人一样,特地在旁边的矮树藏着偷看菜园了几分钟。

事后面临问询,男孩曾两次撒谎矢口否认见过。最终承认的作案动机也仅仅因为感觉受害女孩的玩具比自己妹妹的玩具多。

正当受害者家属以为抓到凶手,等待法律公正判决的时候,事件却朝着预期的相反方向发展了,也仅仅是因为小恶魔的年龄小。

因涉事男孩作案时不满12周岁,无刑事责任能力,根据刑法第十六条规定,决定撤销此案。

这个结果意外吗?一点也不意外。

因为未成年人的相关保护法写的清清楚楚。短短半年,几个小恶魔等来的结果跟普通人的预期值不一样,能理解吗?不能理解。

这就不得不提到隐士前几天提到的关于未成年的立法,不应白左化的问题了。

男孩既然已经上学,那说明矫正结果符合预期,隐私该保护,但这种矫正结果能不能公布?是什么样的条件判断他可以上学?

他是未成年人该保护隐私,那考虑过他在校的其他学生的安全了吗?

这些,隐士认为都该商量下,哪些可以公布,哪些不能公布。

年龄小,犯小错误是可以原谅的。比如,偷拿个铅笔橡皮,或者走到超市顺手摸个零食之类的,经过家长教育,并通过道歉等方式处理好,隐士认为是可以原谅的。

但一个十几岁的孩子犯下弥天大错,还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他接受心理矫正了,受害者家属接受心理干预了吗?干预结果符合相关标准了吗?如果受害者家属心理尚未恢复正常,下一步打算怎么办?

这些,隐士认为都该探讨、研究。

立法的白左化,除了能让小部分人沽名钓誉之外,留给普通人的就只剩下惶恐和不解。

最近,大连13岁男童杀害女童案件的受害者母亲看到邯郸中学遇害案也来发声了。2019年10月,养育了12年,已经11岁的一个花季少女,被男孩杀害。

事情过去了5年,时间没有抚平受害者的伤口。矫正就能改变小恶魔了吗?

即便能改变,那谁去抚平受害者家属呢?是些呼吁立法白左化的人吗?

人家眼睛只会朝着西方看,哪里会关心普通人的想法和感受。

保护未成年人法律的意义是什么?

一个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到底是该保护绝大多数的未成年人不受侵害,还是要给极个别的小恶魔机会?

是给伤害或企图伤害未成年的人加重处罚,让绝大多数未成年人健康、平安的成长,有意义;还是给那几个小恶魔机会有意义?亦或者,某些人通过立法白左化,让洋大人注意到自己?

男孩是未成年,被害的女童就不是了吗?

隐士我是不懂法律的,但作为一个自认为三观比较正的普通人,总觉得,严惩伸向未成年人的魔手的意义更重大。

希望企图侵犯未成年的恶魔看到法律是畏惧,而不是看到宽恕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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