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北邯郸3初中生杀害同学并掩埋尸体一案,前两日已经做出了一审判决:张某某无期徒刑、李某某有期徒刑12年、马某某不予刑事处罚。
判决说得很清楚,主谋是张某某,主要下手的也是他,所以判得最重;李某某是从犯,帮助控制了受害人,所以12年;而马某某事先不知情,且没有参与伤害同学,所以没有刑事处罚。
对于这个判决,部分人表示能接受,未成年人杀人,能够判到无期徒刑,已经是最重的顶格处罚。而有些人则不认同,因为凶手行为恶劣,毫无人性,必须一命抵一命。
不接受这个判决的当然还有受害者的父母,她希望能够重新审判,加重处罚。
其实我对受害者父母的心情很能理解。
我一直在想,王子耀被李某某控制并被张某某下手的时候,他该多多绝望无助恐惧啊!而当父母知道孩子受到如此迫害,得有多心痛啊。
但是很无奈,我国以及国际上大多数国家,对未成年人的犯罪,普遍是没有死刑的,判无期基本上算是极刑了!
所以我也不看好再审能够判死刑。毕竟法律就在那里,想要改判,无异于是需要改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