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谱!云南敬老院美女院长,贪恋小鲜肉,挪用老人特困补助30万元

泽豪记大观 2023-08-21 13:21:52

“我当初就像着了魔一样,明知道这样做是违反规定了,却还是……”敬老院院长挪用30余万元补助款被捕后泣不成声。

7月25日,一起敬老院院长为追求爱情挪用公款的案件在网络上掀起轩然大波,网友们指责她侵害弱势群体的利益,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一、是“爱情”还是“沼泽”?

小罗,是本案件的主人公,她在大学毕业后就进入了民政系统工作,工作上她表现突出,深受人们的喜爱。

先后任职福利院、敬老院院长,同时,在她任职的机构中,都有收获到满满的好评。

她的工作生涯原本就这样顺顺利利地发展下去,但在2017年,罗院长认识了小自己8岁的小何,自此,罗院长便一头扎进了“爱情的涡流”中,工作也因此受到了牵连。

暧昧了一段时间之后,两人便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但在这段关系中,小何对罗院长的感情并不单纯,他似乎一直是抱着某种目的与罗院长相处的。

小何经常借着自己需要还钱、资金短缺等各种理由找罗院长借钱,被“爱情”冲昏了头脑的她一掷千金,不仅将存款全部用完,信用卡也被她刷“爆”了,此时的她,已然面临财务危机。

即使在面对巨额欠款的压力下,罗院长还是没有幡然醒悟,这也为后续她走向贪污的犯罪道路埋下了导火索。

二、一错再错的不归路

在巨额钱款的压力下,她动起了歪心思,将主意打到了敬老院的公款上。

因为监管的漏洞让她有了可乘之机,她在被爱情冲昏头脑的情况下,不仅忘记了职业操守,还丧失了基本的道德心,她利用职务之便,一而再再而三地挪用了特困人员的补助款。

在这之后,罗院长便开始了拆东墙补西墙的日子,可即使在手头上没有可以动用的钱,她依旧对小何有求必应,无论借多少钱,她都能想方设法地凑齐。

就这样日积月累,罗院长已经挪用了三十余万元的补助金。

纸终究包不住火,补助金的流动异常引起了调查人员的注意,开展了对罗某的调查,相关人员搜集多方证据,最终确定了罗某的犯罪事实。

直到这时,罗某才意识到自己“掏心掏肺”对待的“男友”只是为了她的钱,她的一腔情愿也付诸东流,可惜为时未晚,她已经酿下了大错。

2023年3月,罗某被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罗某带着悔恨的泪水接受法律的审判,可惜如今她不再是那个被无数老人夸赞,被无数小孩依赖的“罗院长”了,带着手铐的她还能回想起自己入职的初心吗?

如果罗某加强职业操守,面对“爱情”更加理智,如果小何真诚待人……收到处分书的那一刻,罗某的心头涌出千言万语。

三、法律分析:贪污罪的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贪污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款的行为。

本案中的罗某在任职期间,利用监管不力和职务特权非法将敬老院给特困人员的补助款侵占,为自己私用。

罗某的这一行为明显违反了国家的相关条例,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敬老院原本是保障老年弱势群体利益,为人民服务,做好社会养老、后勤保障的社会机构,但罗某的行为无疑给它造成了负面的影响。

敬老院原本是老人最后的安乐窝,是保障最需要关怀的群体生活需求的社会机构。如果侵犯了他们的利益,不仅是对法律法规的蔑视,更是道德心的丧失。

正是因为敬老院院长这一职位的特殊性,因此任职人员不仅需要责任心,更需要道德心,只有一心为民服务,学习强国思想的人才能肩负起这一重大责任。

罗某不仅没有肩负起“院长”的责任,反而非法侵占弱势群体的补助金,构成了贪污罪,这次案件的曝光也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关注,不仅给敬老院等社会组织敲响了警钟,更让社会各界注意公职人员贪污受贿等违法行为。

在这一案件中,罗某正是因为抓住了监管的漏洞,才得以挪用巨额补助金,这也警示我们要加强对社会救助资金的监管。

对公职人员定期进行学习思想教育,在选拔人才时也要注重思想上的考核,保障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

大家对这一桩敬老院院长为“爱情”贪污三十余万元的案件有什么看法呢?欢迎大家一起来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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