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岁女孩感染HPV,17岁“男友”刑拘,医院最先慌了?

公子讲故事 2024-12-17 17:54:44

大家好,我是公子。

12月16日,官方通报了12岁女孩感染HPV病毒事件。

通报显示,今年5月,该女孩跟一名17岁男生“网恋”,随后发生性关系。

12岁和17岁,相当于小学生和高中生的年纪。

而且,根据时间线,大概率还是男生携带了HPV病毒,导致女孩半年前就确诊阴道炎,现在又感染了HPV病毒,该男生着实令人生气。

毕竟,小学生不知道是非对错,一个快成年的也拎不清吗?

根据法律,跟未满14岁的女孩发生性关系,无论女方是否自愿,男方都构成犯罪。

如今,男生被警方抓捕归案,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不过,即便男生落网,网友还是生气,这起事件本该可以早些介入,而不是等到现在才受到关注。

事情还要从半年前说起。

半年前,女孩因阴道炎就医,但当时,不管是带女孩看病的父母,还是接诊医生,都没有人太过在意,甚至据说该女孩还有失学的问题。

半年后,女孩再次就医,这次是更严重的盆腔炎以及HPV病毒感染。

入院记录写明,女孩有半年的性生活史,医院和父母肯定知道了女孩跟别人发生了性关系。

而按照法律规定,医院在内的单位或个人,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性侵,就应该强制上报,向公安机关报案。

所以,即便接诊医生和女孩父母,再次缄默其口,另一个科室的女医生还是察觉到了不对劲,多打听了几句后,立刻向医院的医务部反映。

但女医生得到的不是鼓励肯定,而是医务部轻飘飘的回应:

“你怎么确定她是被性侵的?”

但法律已经写明,和14岁以下的女孩发生性关系,一律按强奸论处。因为14岁以下的,还是孩子,根本没有性同意能力。

向医务部反映无果后,女医生托朋友联系了当地妇联。

结果,妇联打电话到医院核实,医院直接怒了,调查谁是“内鬼”,将事情捅出去。

合着这是不解决问题,解决提出问题的人吗?

这样的态度,该医院与其说是全国三级乙等医院,不如说是草台班子。

出于良知,也出于愤怒,女医生又在网上联系了一名博主。

博主了解前因后果后,先是私信公安的微博官号,可惜并没有回应。毕竟官号没来得及看私信,也是很常见的事情。

与此同时,医院的调查仍在推进,不仅在微信群内下达封口令,还召回了所有医生询问此事。女医生怕暴露自己,吓得连夜注销微博。

随后,医院不知道通过何种手段,还找到博主的电话号码,两次要求博主删博,并谎称该事件已经报警处理。

但如果真的报警,医院为何不敢面对博主的质疑,出示报警回执呢?

显然,医院报警是假,堵嘴是真。

博主忍不下去,干脆通过私人关系,联系到警察大V,向当地警方报案。

最后,在警方等官方部门的介入下,找女医生了解详情,这才揭开了背后的真相。

不得不说,整个过程一波三折,障碍重重,让人想不通医院到底在害怕什么,隐瞒什么?

明明女医生做的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按照流程,本可以不用闹到网上去。

讽刺的是,委托扯皮不止是这家医院的事情。

记得在2020年,一未成年女孩,同样在网上认识异性,期间和孙某汝相谈甚欢,孙某汝则在明知女孩未满14岁的情况下,还是向女孩伸出魔爪,导致女孩怀孕。

随后,孙某汝带着女孩去某门诊部流产。门诊部的妇科医师季某某,一没报警上报,二没让监护人陪同或签名,就为其准备了人工流产手术。

好在,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事后女孩母亲发现并立刻报警,警察揪出了孙某汝,判处他10年刑期,还查出该门诊部不符合规定,罚款其2万,没收违法所得,并注销了相关科室。

妇科医师季某某也被暂停6个月的执业活动。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2021年,刘某上班途中产下一名女婴,但因为她不到20岁,是未婚先孕,怕被人指指点点,竟然狠心地杀死自己的孩子,将其装进垃圾袋遗弃。

随后,刘某去到医院看病,谎称自己是生理期大出血。但医生是专业人士,一眼就看出了刘某属于产后出血,询问婴儿现在怎么样了。

刘某心虚,答不上来,只能含糊其辞。医生便立刻履行“强制上报”的职责,向公安机关报警。

事后,刘某因故意杀人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当地检察院还对该医院和报案医生颁发荣誉证书及2000元奖金。

可见,发现有疑似犯罪的行为,及时上报,既是医院应尽的责任,也是医院的荣誉。

相反,明明犯错的不是医院,但如果掩盖真相,也相当于纵容了罪恶,被全网唾弃。

在这起事件中,要不是女医生守住了底线,且还没被穿小鞋,这家医院还会招来更大的骂名。

而且,也正如女医生所说,自己不过是普通人,身边的人都支持自己坚持下去。

因为稍微有点常识的,都清楚未成年女孩不该这么早发生性关系,医院更不应该堵医生和博主的嘴。

“强制报告”不是终点,只是起点,这些“隐秘的角落”,不应再隐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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