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油散装运输强制性国标发布

富先生看社会 2024-11-21 01:53:35

闻市场监管总局颁一新令,名曰GB 44917-2024《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卫生要求》,定于乙巳年孟春之月朔日施行。此令详述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之规矩,界定术语,明定容器之制、清洁之法、维护之道、管理之方,以及运输作业、记录之卫生要求,诚为食油运输之金科玉律也。

令中言,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之容器,必为食品专用,且于容器之外,显著之处,镌刻“食用油专用”或“食品专用”之字样,以示区别。容器之内外,皆需洁净无垢,非食品之容器,不得用于食油之运输。尤为甚者,集装箱液袋为一次性之用,不可复用,以防污染。运输之时,须保容器无渗漏,油不受污,且装卸运输便捷。

又规定,若有以下情形,必先清容器内之残留,拭净而后用:一者,运输一品种之油后,欲更运他品;二者,运输低等级之油后,欲更运同品种而高等级之油。此皆以防油质混杂,确保纯净也。

且令中亦云,装油、运输、卸油之环节,皆需记录,内容须全、真、实,以备质量追溯之需。记录保存之期,不得短于运输结束后二年。此乃为食品安全之长远计也。

吾观此令,心生感慨。食品安全,关乎民生大计,不可不慎。食用植物油,乃日常所需,其品质之优劣,直接影响民众之健康。今有此令出台,规范运输之卫生要求,实为明智之举。各界共遵此令,确保食油之安全,以佑民生之康宁。然,食品安全之保障,非一日之功,需久久为功,方能成效显著。吾辈当以此为鉴,时刻警醒,共筑食品安全之坚固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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