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中国证券报
记者今天从住房城乡建设部获悉,6月20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召开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视频会议。会上,住房城乡建设部明确表示,各地要推动县级以上城市有力有序有效开展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
住房城乡建设部表示,市县根据本地区房地产市场情况,综合考虑保障性住房实际需求、商品房市场库存水平等因素,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思路,自主决策、自愿参与。要坚持以需定购,准确摸清需求,细致摸排本地区保障性住房需求底数和已建成存量商品房情况,合理确定可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商品房房源,提前锁定保障性住房需求。
要坚持规范实施,防范各类风险,做到收购主体规范、收购过程规范、配售配租规范,做到收购的已建成存量商品房户型面积合适、价格合适、位置合适。要坚持用好金融支持政策,实现资金可平衡、项目可持续。
此外,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开展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的市县,切实加强领导力量,抓紧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条件成熟的项目尽快落地。
近期已有部分城市政府公布收购举措。例如,5月14日,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公告称,临安区政府决定向开发商公开征集收购一批商品住房用作公共租赁住房。收购对象为商品房现房或一年内具备交付条件的期房。收购房源总面积原则不超过10000平米,房源以整幢作为基本收购单位,单套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米,且需搭配一定比例的车位。
除此之外,今年以来,多地政府陆续出台政策盘活存量住房,包括鼓励国有房企收购市场房源用于保障性住房,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库存商品房投入保障性租赁住房市场等。例如,河南开封市5月9日发布18条房产激励措施,其中就包括鼓励和支持国有公司购买存量商品住房作为保障性住房和人才公寓。5月27日,云南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征集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公告》,拟由市属国有企业在部分行政区域征集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6月12日,央行还在山东省济南市召开保障性住房再贷款工作推进会。会议明确,设立保障性住房再贷款,鼓励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支持地方国有企业以合理价格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配售或租赁,是金融部门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统筹消化存量房产和优化增量住房、推动构建房地产新发展模式的重要举措,有利于通过市场化方式加快推动存量商品房去库存,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助力保交房及“白名单”机制。